受****委托,****将在近期对**县鸣龙镇部分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按现状(物理现状和法律关系现状)进行整体拍卖,****政府****中心)、老治安室、原电影院(礼堂),原办公楼(二层)、****门市等,以上资产共用宗地面积2209.7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其它商服),城镇住宅用地,该标的整体起拍价:90万元。
二、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10:00点。拍卖地点:****财政局6楼会议室(**县南田路7号)。
三、标的展示
本标的面向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公开拍卖。本标的展示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公司索取已有标的物的相关资料,自行到实地现场踏勘,****政府相关部门查阅该房地产相关数据信息。
四、竞买保证金
本次竞买保证金为10万元,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2024年7月 日下午5时前,将****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帐号:951********2058936)。报名时提供缴纳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法人组织提供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保证金按拍卖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退还);若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物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五、价款的解缴
一经成交,买受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拍卖价款。
六、竞得成功后,买受人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和改扩建等,应由买受人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费用自理。
七、对此资产权属有异议的,请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何先生:139****2499;陈先生:135****0935联系。
八、未尽事宜,以当期拍卖文件资料和拍卖现场要点说明为准。联系电话:白先生:139****9688;李女士:189****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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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