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批准(沙政地[2024]63、64、65号),******局(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6月28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7月26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7月19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7月29日 17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6日 17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受让人同步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明确交地责任、开工竣工时间、投产达产时间、投资强度、亩均税收、退出机制等指标内容和监管要求。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履约监管协议》由****开发区管理委****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审核、认定。 (三)涉及产权的分割、登记和转让事项,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项,****政府文件、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有关事项请向****联系、咨询,电话:0598-****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