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于庄村院落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地址:**县榆山街道龙盛嘉园
联系人:王兴亮联系方式:186****7165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于庄村院落租赁项目
项目内容 | 面积 (平方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竞标标的 (万元/年) |
青龙**首341国道旁15间房、钢结构车间360M2、带院子、水电齐全 | 约3712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
三、报名
1.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公司(地址:**县****幼儿园南100米路西一楼101室)
3.方式:现场报名
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以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自然人报名仅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公告期限: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6月28日
五、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
六、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
3.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名:****办事处****中心
开户行:****银行榆山支行
账号:901********420****0307
4.押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下午17:00(以押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竞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办事处南楼一楼大会议室
3.需携带:(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自然人提供本人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未携带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的将被拒绝参与报价仪式。
八、竞标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参与竞标者最少为3人,低于3人视为流标,由采购人决定另行竞标。
2.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暗投的方法,轮次不限,在底价的基础上,每次竞标上浮价格必须为伍仟元或伍仟元的整倍数,第一轮报价必须高于标底价,第二轮报价必须高于第一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以最终无人参与竞标,且价格最高者中标。
3.投标金额若低于上一轮次的最高报价者或投标金额低于标底者或上浮金额不满足伍仟元或伍仟元的整倍数者,视为废标,废标者无权再次参与竞标。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投标场地,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投标时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为废标。
6.中标者需在次日17:00之前足额一次性缴纳一年租赁费并与甲方签订合同,租赁费一年一交,悔标者或不按规定缴纳租赁费者,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若第二名悔标者或不按规定缴纳租赁费者,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回,顺延第三名为中标人。若无中标人,由采购人决定另行竞标。
7.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的或无故不签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十、相关事项
1.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费,只需补交剩余租赁费即可;
2.该房屋以现状为准,投标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不负责该房屋日常修缮、维护、物业、水电等由中标人自行负担。投标人一经中标,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3.该房屋不得经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
4.本项目的租赁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交房时间为准。
5.未中标****委员会办理退还押金。押金不论多长时间退回,一律不计息。
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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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