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新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汽车零部件精密铸造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6195676 | 建设单位法人:董冰义 |
闫茉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张村乡大李村东南500m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5万吨汽车零部件精密铸造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厂区内 |
经度:111.375082 纬度: 35.669162 | ****机关:临****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1 |
临行审函〔2024〕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6195676001R |
2024-03-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2.1 |
273.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61956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晋临****公司 |
****1002MA0KQX3810 | 验收监测单位:**晋临****公司 |
****1002MA0KQX3810 | 竣工时间:2023-12-31 |
2024-03-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4 |
2024-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官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技术改造后企业产能仍为2.5万吨/年,折合零部件3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2.5万吨/年,折合零部件30万件/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可分为消失模制造、金属熔化、浇注、砂处理、造型、清理等阶段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为消失模制造、金属熔化、浇注、砂处理、造型、清理等阶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针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全封闭熔化间和球化间,其中熔化间设置二次烟气收集装置,中频炉熔化废气和球化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浇注工序浇注工位上方设置一次+二次侧吸烟气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再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氧化(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砂处理工序设置全封闭翻箱落砂房,各产尘点全封闭通过6套集尘设施收集废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抛丸打磨工序设置全封闭打磨车间,抛丸机全封闭,定点手工打磨工位设侧吸集气罩,产尘点废气经管道收集引入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建设消失模制造车间,发泡机、成型机设置在全封闭车间内、电烤房全封闭,各封闭车间顶部均设置集气孔,消失模制造废气经集气孔收集后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氧化(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6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建设全封闭消失模切割、粘结车间,设置负压抽风区域,收集切割废气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氧化(RCO)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循环冷却水收集后用于消失模涂料搅拌或厂区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生****集团****公司****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高炉冲渣用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选用低噪声的产噪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室内安装、隔振基础、减振基础、管道柔性连接、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炉渣、废耐火材料、除尘灰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浇冒口、金属废屑作为原料回用;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送危废贮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局核定的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挥发性有机物2.51吨/年执行,在正式投产前应完成排污权交易。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及国家有关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的应急处置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废气环保措施主要为本项目中频炉熔化及球化工序、造型、浇注、翻箱落砂、抛丸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全部采取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浇注、消失模制造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全部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氧化(RCO)装置进行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运输道路洒水,运输汽车上路前采用篷布遮盖严实。 废水环保措施主要为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收集后用于消失模涂料搅拌或厂区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办公用水通过厂区内污水****集团****公司****处理站处理,处****集团****公司高炉冲渣水系统;生活用水采用旱厕集中收集后定期清掏。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球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经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整体环保措施可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应纳入施工合同,按设计规范进行施工;项目建成后,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批复后,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生态环境局**分局的监督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基本竣工完成。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于2022年6月2日已取得了免于立案处罚的说明,各防治污染措施与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的各项环保措施满足“三同时”要求。 |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于2022年6月2日已取得了免于立案处罚的说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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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0 | 4.5 | 0 | 0 | 3.63 | 0 | / |
1.097 | 0 | 2.51 | 0 | 0 | 1.097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DA001中频炉除尘器出口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 | 炉上方各设一次旋风集尘,中频炉区全封闭,设二次集尘;生产车间全封闭,设顶吸集尘;球化设顶部集尘;浇包、渣包维修区全封闭,设顶吸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 | 2024.****.08-2024.****.09 | ||
DA002浇注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出口 | 《铸造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 | 浇注工位上方设侧吸集气罩,设二次集尘,底部连接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 | 2024.****.12-2024.****.13 | ||
DA003砂处理除尘器出口 | 《铸造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 | 翻箱落砂区封闭,顶部设三处集气;振动筛全密闭,设密闭集气罩;输送皮带全封闭,设集气罩;转载落料点全封闭,设集气罩;斗提机全密闭,设集气管道;砂库落砂设顶部集气;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 2024.****.08-2024.****.09 | ||
DA004抛丸打磨除尘器出口 | 《铸造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 | 全密闭抛丸机,设密闭管道,设一次旋风集尘;全封闭打磨区,5处打磨位均设侧吸罩,打磨区设顶吸二次集气;涂料搅拌机上方设外部顶吸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 2024.****.10-2024.****.11 | ||
DA005制模工序催化燃烧设施出口 | 《铸造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 | 全封闭发泡间,在发泡加热处设顶吸罩;全封闭泡沫成型间,成型机上方均设顶吸罩;全封闭烤房,内部设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 | 2024.****.10-2024.****.11 | ||
DA006白模切割催化燃烧设施出口 | 《铸造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 | 全封闭白模处理间,2台切割机上方均设外部顶吸罩,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排放 | 2024.****.12-2024.****.1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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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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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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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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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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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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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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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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