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能源 |
名称: | ****征收土地预公告(广征预公告〔2024〕19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市2024年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社区路东东、路东西、**、****小组****社区****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新杭镇2023年53号用地:拟征收土地****社区****小组****社区路东东、路东西、****小组范围内。
新杭镇2023年54号用地:拟****社区山场,****社区山场,西至新S215省道,****社区山场。
新杭镇2023年60号用地:拟****社区山场,****社区山场,西至新S215省道,****社区山场。
具体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基础设施建设、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新杭镇2023年53号用地(0.0666公顷)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新杭镇2023年54号用地(2.000公顷)、新杭镇2023年60号用地(4.1410公顷)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为****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开发区**中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7月14****政府批准,**市新杭镇木鱼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6月26****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社区路东东、路东西、**、****小组****社区****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彭洋,联系方式:138****5632。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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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