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科技馆新质生产力科普知识(大数据主题)临展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11:3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姚群、郑秀琴、刘灵玲 | ||
总成交金额 | ¥1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2-****52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92号科技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562-****5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斗星城B7栋18楼1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工177****6783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科技馆新质生产力科普知识(大数据主题)临展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开区云湖路与**路**西南侧
中标(成交)金额:11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科技馆新质生产力科普知识(大数据主题)临展服务项目 | ****科技馆新质生产力科普知识(大数据主题)临展服务 | 临展项目包含展览内容的策划、设计、展品(板)的租赁、包装、运输、调试、培训等布撤展一切费用。本项目为临展设计布展一体化,****科技馆主楼二楼,临展周期为30日历天。 | 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布展;临展周期为30日历天。 | 展品(板)、文案等符合业主及本次临展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群、郑秀琴、刘灵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92号科技大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2-****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斗星城B7栋18楼1802室
联系方式:何工177****6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056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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