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泰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项目 |
建设地点 | 谢岗镇谢岗**大道11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莞市泰****公司**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省**市谢岗镇谢岗**大道11号101室,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东经:114°12′55.637″,北纬:22°58′15.617″。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900MADKCXME9E。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从事PA、PP改性塑胶颗粒、汽车塑料配件、日用品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年生产加工PA、PP改性塑胶颗粒250吨、汽车塑料配件100万件、日用品塑料配件100万件。项目共有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挤出、注塑成型、喷漆、烤漆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 “水喷淋除尘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引至15m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 废水治理:挤出、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水帘柜、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统一交石马河流域外有工业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噪声:通过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自然衰减作用,项目厂界(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厂界(东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 类标准。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保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6-26 |
联系人 | ****环境局谢岗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2669 |
通讯地址 | **市谢岗镇谢岗**西街1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