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城防洪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项目名称 | **县城防洪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城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公司 |
项目概况 | **县城防洪整治工程位于**省**县境内,分别为**河治理段、潮水河治理段。工程综合治理长度11.930km,其中:**河治理范围为香树大桥上游 230m 至马蹄河回合口上游 370m 处之间河段,治理长度 7.613km;潮水河治理范围为黄河溪上游1.33km 处至马蹄河汇合口,治理长度 4.317km。项目**堤防 6.674km,清淤 2.4276km,其余河段主要进行清障:清理河道内大的建筑垃圾、两岸的落石、生活垃圾等障碍物。 **县城防洪整治工程**河**防洪堤4838.63m,其中拟建左堤防长 2418.80m,拟建右堤防长 2419.83m;潮水河**防洪堤 1835.34m,其中拟建左堤防长 597.40m,拟建右堤防长 1237.94m。本工程综合治理总长 11.930km,**防洪堤长 6673.97m。 河道清淤2.4276km,其中:**河清淤河段 1549.3m,分两段,第一段:起点高洞至终点新寨村,清淤长度为 944.12m;第二段:起点新寨下游 360m 至终点沿榕高速高架桥下 150m,清淤长度为 605.18m。潮水河清淤范围为黄河溪上游 878.3m 至黄河溪之间河段,清淤长度为 878.3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