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教学楼铺设PVC地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6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采购内容:本工程为****教学楼铺设PVC地板项目,建筑地点位于****1#、2#、3#教学楼内。本项目施工的主要内容是在1#、2#、3#教学楼走廊及公共区域原水磨**地面上清理干净后使用弹性地板粘合剂铺设厚度2.0mm,宽度2m的高级PVC商用卷材地板,门口收边使用4cm宽不锈钢压边条,粘接固定,卷材拼缝使用热焊机焊接弹性地板粘接条封堵,与墙边使用结构胶封边等。
供应商名称:****
地 址:**区**路34街坊**
成交金额:158200.00元
工期: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占生、蒋萍、孟振中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1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 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丰李镇丰北路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方式:139****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25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