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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浮洋镇厦里美村典型村整村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给予**市**区浮洋镇厦里美村典型村整村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2022年度“**省十大乡村**示范带”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安办通[2024]5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十大乡村**示范带”奖励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4]59号)和你镇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百千万”****工作部署,确保把**区“人文**”乡村**示范带打造出亮点、建设出特色,充分夯实典型镇发展基础,同意**市**区浮洋镇厦里美村典型村整村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浮洋镇厦里美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对黄池路、青龙头街等道路进行黑底化提升,面积约8552.8平方米;道路周边进行人行道建设,面积约1750.7平方米;停车场硬化面积约931.9平方米;池塘河道清淤约312平方米;以及绿化提升、灯光亮化、道路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39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4.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32万元,预备费用18.7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区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 2022年度"**省十大乡村**示范带"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安办通[2024]52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十大乡村**示范带"奖励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4]59号)文件下达资金中列支。
四、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5103-04-01-569915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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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林群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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