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税价格第三方评估采购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税价格第三方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99号 | 下浮:42.00% | 91.1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县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税价格第三方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县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税价格第三方评估采购服务 | 服务范围为**县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征管中涉及的房地产、土地等需要进行的评估,根据政府政策调整所增加的其他评估及其他采购人需要的增值服务等,为**县税务征管部门在办理税收征管业务中提供参考依据的同时提高**县税务征管部门的工作效率。 | 1.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响应,并在接到任务1日内出具预评估报告,相关部门确认后1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2.拟投入本项目的房地产或土地估价师至少配备6人(以对应估价行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公示截图、估价师身份证、资格证书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评估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4.评估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 5.评估服务机构应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6.评估服务机构应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等要求,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承担**县财政、**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及**县税务征管部门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协调、辅助工作。 |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1.中标供应商应对评估报告负责,如采购人(或委托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并向中标供应商申请复核评估的,中标供应商应重**排评估师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或委托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则根据评估报告类型分别向**省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协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根据鉴**果处置相关事项。 2.中标供应商取得具体项目出具的评估委托函、估价报告致委托人函及送达回证,是各个项目结算申请付款的依据。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要求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 1,87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智强(采购人代表)、潘金莲、杨京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95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9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县土地增值税清算计税价格第三方评估采购服务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91.19 | 1 | 1 | |||
**永信土地房****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3.33 | 2 | 2 | |||
**华****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7.19 | 3 | 3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
**汇金远东国际房地产****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 | |||||||
**市戴德梁行土****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望仙东路598号
联系方式:0731-****04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北路86号鑫天大厦
联系方式:0731-****87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731-****8760
****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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