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本级)
项目名称:********大学)2024年度财务信息系统消息提醒模块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年度财务信息系统消息提醒模块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4年度财务信息系统消息提醒模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说明:********大学)于2022年采购了**天大天财计算机****公司的财务软件(现更名为****),包括网上审批系统、网上报销系统、网上综合查询系统V6.0。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于今年年初正式上线运行,现已经初步建成财务信息管理平台,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财务系统基本运行通畅,为教师报销工作提供了便利。但目前该系统暂无消息提醒模块,各个业务经办人需要频繁登录财务系统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各审批人需要频繁登录审批系统查看是否有待审批业务,为工作带来不便,影响了工作效率。
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对现有财务系统进行升级,增加“财务信息系统消息提醒模块”,实现网签智能消息提醒,****学校现有“企业微信”集成,实现网签移动管理,享受及时的信息服务。为确保此次升级不影响现有财务软件平台的日常运行,提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主要原因为:学校现有财务软件已经正式运行,此次升级需要在现有财务软件的基础上,实行信息共享,做到无缝衔接。为保证核心财务软件系统的延续性、一致性、系统性、完整性以及系统内部架构的稳定性,降低项目升级风险,本项目仍需要由****完成。
综上所述,为保证核心财务软件系统的延续性、一致性、系统性、完整性以及系统内部架构的稳定性,降低项目升级风险,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园区七贤岭爱贤街10号设计城A座四层4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6日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411-****9595
联系地址:**市**区夏泊路10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马丽荣、穆翠、张哲华
联系电话:0411-****6163-0
联系地址:**市**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