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县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资环〔2023〕9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双江街道、水口镇、**镇、**镇等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铺设污水管网约36.5km、****泵站2座;清理河道垃圾0.3万吨,建设生态护岸约7公里、人工湿地0.01平方公里、生态步道 3.8公里、生态隔离带 0.05 平方公里、护栏15.34公里等。
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步道总长度约3.8公里(含护栏);生态护岸、生态岸线提升改造;污水管网改造长度约6公里;3****泵站及环境治理;清理河道垃圾、人工湿地、其余流域沿途各乡镇污水管网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738.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5118.75万元(工程费5000万元+勘察费50.75万元+设计68.00万元)。
2.4 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含钻孔测量)、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其中,勘察(含钻孔测量)服务包括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含护壁)、测量(钻孔测量)、定线、定位及现场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服务主要为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勘察设计服务期内的工程一般设计变更服务、项目的实施监督、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资料完善、设计疑问回复、配合结算审核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2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70 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45 日历天,勘察计划工期:25日历天)。
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群益路一巷3号 | 地址: | **市**县群益路一巷3号 |
联系人: | 颜老师 | 联系人: | 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3****5406 | 联系电话: | 139****0345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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