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镇中港西路2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 | |
项目名称 |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四标段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公司) |
地址:**省**市**县**镇郎涛路89号、**省**市**区隐秀路901-2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80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7.75% | |
工期:5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58分 | |
项目负责人:王振(施工负责人)、冯仕训(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134********00225(施工)、CS****01196(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企业业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柏维力大道-新郎川河段****水库取水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水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安****总院****公司) |
地址:**省**市**大道5183号、安****花园大道9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80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7.50% | |
工期:5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2.13分 | |
项目负责人:丁利(施工负责人)、郑亚琴(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134********22660(施工)、CS****00636(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企业业绩:****水库至七水厂供水工程管道施工第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区**镇、良口镇、吕田镇“三同五化”改造提升项目行政村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勘察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 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县十字镇工业区214省道东、**市**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80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7.10% | |
工期:54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85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87.20分 | |
项目负责人:苏艳(施工负责人)、孟大勇(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皖141********03405(施工)、CS****00167(设计)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匡先生,联系电话:0563-****2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91****257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