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至**高速公路**至豫鄂省界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中介服务机构招标 | ||
项目编号: | **** | 交易分类: | 交通工程 |
监督部门: | ****运输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运输局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6-****402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市浉**路中段 |
**至**高速公路**至豫鄂省界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中介
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高速公路**至豫鄂省界段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委员会关于**至**高速公路**至豫鄂省界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2021]18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运输厅以《关于**至**高速公路**至豫鄂省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1]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起点(桩号:K0+000)位于**市**县东庙仙乡刘塆村西南,从沪陕高速公路(G40)南侧约250米处接**至**高速公路**至**段终点,路线向南途经**县庙仙乡、莽张乡、周党镇,于**乡东南、S218东侧到达豫鄂省界,路线终点位于**县**乡龚家棚村豫鄂界两省省界处接**至**高速公路**至鄂豫界段,项目终点K44+109。路线全长44.109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至**高速公路**至豫鄂省界段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中介服务机构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审核金额 (亿元) | 工作内容 | 服务期 |
LECWJS-1 | 51.4852 | 按通车时间安排进场编制出具已完工程暂估资产交付使用报告及明细表并配合入账交接;对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及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和调整,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完善(进行财务清理、合同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剩余工程物资清理、结余资金清理、应移交的资产清理,审核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收集、整理、汇总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的资产盘点清查;进行概算执行情况分析;分析预备费动用情况;进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等工作),出具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出具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咨询报告;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组织的竣工决算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调整,出具调整后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按照集团资产管理类别编制资产移交报告及明细表,配合建设单位与运营单位办理最终的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资产登记入账(做到实物、账、卡相符)工作等;配合各级专项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备案和审计结果认定及竣工验收工作。 | 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成、政府审计完成、审计报告备案完成日止。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标段的资质条件、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并在****协会《**省2022****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00名信息》中排名前100家或****协会《2022****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前100家;
(2)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完成过的高速公路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总投资送审金额累计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及以上。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主持完成过(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审)高速公路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累计不低于30亿元(以总投资送审金额为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计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省公共**“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交易中心(http://www.****.net)”,须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密钥;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凭CA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net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远程开标室(六)-6。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www.****.net。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县辉贸产业集聚区行政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9003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广场6号楼8层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371-****5979/188****8950
邮箱:****@163.com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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