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瑶里安平加油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99592Y | 建设单位法人:曾** |
冯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广场****广场6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加油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瑶里镇寺前村 |
经度:117.56853 纬度: 29.534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5 |
浮环发〔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580290001W |
2024-04-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45 | 运营单位名称:中国石****公司**景****加油站 |
913********758029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99592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8MA37Q3R19B | 竣工时间:2024-03-01 |
2024-03-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261aRBT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加油站总占地面积约2433.5m2,其中加油站主要建筑内容为:1台30m3的0#柴油储罐、1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2台四枪加油机、1套油气回收系统及站房等。 | 实际建设情况:加油站总占地面积约2433.5m2,其中加油站主要建筑内容为:1台30m3的0#柴油储罐、1台3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2台四枪加油机、1套油气回收系统及站房等。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卸油→贮油(一次油气回收)→加油(二次油气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卸油→贮油(一次油气回收)→加油(二次油气回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卸油、储油、加油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设置视频监控。 废水:项目拖洗废水以及油罐管线清理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2股废水预处理后,一同经生化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废:油泥(储罐油泥、沉淀油泥)为危险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拟设置5m2)内,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卸油、储油、加油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设置视频监控。 废水:项目拖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暂未产生油罐管线清理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2股废水预处理后,一同经生化一体化设施进行处理,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废:油泥(储罐油泥、沉淀油泥)为危险废物,由中****公司统一上门清理、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目前暂未产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不设置危废暂存间,油泥(储罐油泥、沉淀油泥)由中****公司统一上门清理、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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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隔油沉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 隔油沉淀池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 | 项目COD最大浓度为128mg/L,氨氮最大浓度为14.0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49mg/L,石油类最大浓度为0.381mg/L,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表1旱作限值要求(其中氨氮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油气回收装置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 一次油气回收装置+二次油气回收装置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01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中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振、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减振、距离衰减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1.0(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0.0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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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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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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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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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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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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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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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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