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废铜线铜缆回收加工项目 | **市**县汀州大道南路30号,属于****开发区****园区范围 | **** | ******公司 | 租用位于该处长****公司原飞驰二厂1号厂房东面一孔进行建设,设置原料预处理区、生产加工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环保工程等,主要通过拆解、撕碎、破碎、水洗、烘干等工艺对回收的废铜线、铜缆进行加工,不得进行危险废物的加工。 |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洗工段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园区污水管网,最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3. 破碎工段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应通过降尘、车间密闭等措施控制在厂房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应暂存在专门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