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拓展医保领域整治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秩序,维护医保基**全,根据《****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20号)、《****关于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娄医保函〔2024〕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决定自2024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线索,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未落实市域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垫资跑路突出问题。
2.未实行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侵占截留、混用挪用基金问题。
3.未规范医疗救助审核发放程序,工作人员优亲厚友,以及参保人弄虚作假、骗取冒领医疗救助资金问题。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1.举报受理电话:市本级:0738-****190
**区:0738-****330
**市:0738-****278
**市:0738-****539
**县:0738-****737
**县:0738-****117
2.来信来访地址:
市本级:**市**区乐坪东街701号,****,邮政编码:417000;
**区:**市**区甘桂路**嘉苑3栋,****保障局,邮政编码:417000;
**市:**市锑都中路25****政府院内),****保障局,邮政编码:417500;
**市:**市**街道**路33号,****保障局,邮政编码:417100;
**县:**县**街道和森大道西9号,****保障局,邮政编码:417700;
**县:**县上渡街道富康路,****保障局,邮政编码:417600。
3.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
4.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全市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三、注意事项
问题线索提供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问题线索反映中需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问题线索提供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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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