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
****联合会、****民政厅、****委员会、****管理局、****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残联〔2024〕9号);****联合会、****教育局、****民政局、****委员会、****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残联〔2024〕13号)、《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和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工作的通知》(晋残联〔2024〕40号)要求,****联合会于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组织专家对我县申报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了评估认定,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成品类定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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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7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反映,联系电话:0355-****702;联系人:王万宏。公示期限内无异议,拟定单位确认为定点服务机构,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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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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