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永和家苑地下车位(第1次重招)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第1次重招) | ||
产权所有人 | **** | ||
交易类型 | 车位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24 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7-01 09:00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0:1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14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1:4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5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4: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7幢65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7幢80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3:4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49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0:5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26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4:5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7幢67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0:2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15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2:5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8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16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3: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40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5:2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1-6幢2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3:5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7幢61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1:1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28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3:1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41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5:1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1-6幢1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2:5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9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4:4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7幢66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2: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6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5:4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1-6幢164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2:4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7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46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0:4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21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0: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13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1:2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2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1: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33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1: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27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5: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1-6幢162号 | ||
标的名称 | **家苑地下车位 | ||
租赁年限(年) | 1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2,030 | 保证金(元) | 1,0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01 13:2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起始价2030元/年(含物业费360元/年),以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详见《车位租赁协议》;3.竞拍人必须是**家苑业主或承租人,并可委托父母、配偶、子女代理参与竞价,成交后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租赁合同、本人或配偶的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文件。4.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七日内签订合同,竞拍成功后,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标的车位的电费由竞得人承担;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竞得人私自转租及分租的,产权方有权解除《车位租赁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责令竞得人限期搬离,且对竞得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车位租赁协议》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标的物地址 | 公园西路471-8-9幢44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 | |
出让方联系人 | 胡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71-****9735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交易中心****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 |||
账户:201********9719000003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1.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在竞拍前需仔细阅读竞拍承诺书和现场勘查承诺书,上述两项承诺书为竞拍成立的必要条件(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区)。竞拍完成后需与《成交确认书》一并签订,若拒绝签字的,则视作竞拍无效,按照竞买人违约处理,没收报名保证金。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咨询电话:0571-****9735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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