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06-26 16: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1-****3156
通讯地址:**市兴淮西路99****服务中心A区工程建设类综合窗口
邮 编:2300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年产50台套智能物流系统装配制造及20万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和发黑项目 | **市新站高新区 | **** | **友泓****公司 | 本项目拟建于******开发区物流支路的现有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4#车间,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0台套智能物流系统装配制造及20万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和发黑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装配智能物流系统50台套、年加工机械零部件2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代码:****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含磷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反应池+混凝沉淀+pH回调)处理后,进入减压蒸馏装置,蒸馏水回用于生产,浓液作为危废处置;前处理废水、发黑废水、碱液喷淋尾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反应池+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面处理废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淬火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18米高排气筒(DA002);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8米高排气筒(DA003)。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和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规定处置。 (五)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六)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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