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沟油田朝44区块北二次加密和2021年更新井地面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王彪 |
张东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采油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朝44区块北二次加密和2021年更新井地面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和肇****油田开发区内 |
经度:125.403571 纬度: 45.53166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3 |
庆环审〔2021〕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675409L008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824.5 |
121.9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思百睿检测****公司 |
912********223996P | 验收监测单位:**省吉****公司 |
****0607MACKCAXMX9 | 竣工时间:2023-04-30 |
2023-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7-20 |
2024-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qyt.****.cn/dq/hbys/202405/b6236e4a4ea54d278********785f153.s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基建油井36口,**单井集油掺水管道6.9km。基建注水井15口,**单井注水管道9.4km。扩建多井配水间14座,**高压配水阀组7套。本项目总投资682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41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基建油水井共51口,其中油井36口,注水井15口,建成产能2.22×104t/a。项目总占地23.2hm2,其中永久占地3.77hm2,临时占地19.43hm2。工程总投资6824.5万元,环保投资121.9万元,占总投资的1.79%。 |
与环评时期相比,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0.01hm2,产能减少了0.01×104t/a,环保投资增加7.49万元。由于《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中石油类标准限值改为3000mg/kg,****油厂****处理站****处理站,经处理后油泥委托****进行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地面工程:本工程油井产液进入朝4、10、18、24转油站及朝三联转油站,伴生气用于自耗,含水油外输,产生的含油污水最终在朝****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注地下。 | 实际建设情况:地面工程:本工程油井产液进入朝4、10、18、24转油站及朝三联转油站,伴生气用于自耗,含水油外输,产生的含油污水最终在朝****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注地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纯碱等废弃****采油厂****填埋场处理。过硫酸钾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场处理。建筑垃圾送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运行期,含油污泥、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油厂****处理站处理,****集团****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脱油泥,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1413-2010)农用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后,用作油田垫井场和通井路或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农用时,还应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废含油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经调查,压裂过程中使用的过硫酸钾溶液由服务厂家配制,罐车拉运至施工现场,井场未产生废过硫酸钾包装袋。 (2)经调查,其他废包装物(一般固废)送至****填埋场处理。 (3)经调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4)经调查,施工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运营期: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投产时间较短,暂未进行井场作业,未产生油泥(砂)和落地油、含油废防渗布。油泥(砂)和落地油****采油厂****处理站作为污泥减量化处理后,再委托****进行处理。含油防渗布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依托场站定期清罐产生的油泥(砂)和落地油****采油厂****处理站作为污泥减量化处理后,再委托****进行处理。项目运行至今,未发生油泥(砂)污染环境的事件。 |
运行期,含油污泥、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回收****处理站处理,由于《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中石油类标准限值改为3000mg/kg,****油厂****处理站****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后的油泥委托****进一步处理。 压裂过程中使用的过硫酸钾溶液由服务厂家配制,罐车拉运至施工现场,井场未产生废过硫酸钾包装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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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依托场站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燃气锅炉表1标准限值 | 依托朝4、10、18、24转油站及朝三联转油站锅炉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依托场站加热炉废气监测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气锅炉)限值,且烟囱高度均符合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井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井场采取基础减震 | 井场永久占地外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昼间、夜间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集油管道采取重点防渗,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不小于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连接方式采用焊接。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井场地面采取简单防渗,井场地面进行压实,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合理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 已落实。 (1****油厂已安排小队人员定期对集输管线、油井套损情况进行检查,截止目前,未发生泄漏事故。 (2)本项目集油管道采用了内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黄夹克管,注水管道采用了防腐无缝钢管,连接方式为焊接,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油水井井场地面已进行平整夯实,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油井作业时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地面铺设1.5mm 厚防渗土工布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性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 (3)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周边村屯评价区域地下水潜水水质和承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8-2017)中的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0.05mg/L),项目建设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施工期,纯碱等废弃****采油厂****填埋场处理。过硫酸钾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场处理。建筑垃圾送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运行期,含油污泥、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油厂****处理站处理,****集团****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脱油泥,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满足《油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标准》(DB23/T1413-2010)农用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后,用作油田垫井场和通井路或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农用时,还应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2018)。废含油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施工期,已落实。 (1)经调查,压裂过程中使用的过硫酸钾溶液由服务厂家配制,罐车拉运至施工现场,井场未产生废过硫酸钾包装袋。 (2)经调查,其他废包装物(一般固废)送至****填埋场处理。 (3)经调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4)经调查,施工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运营期,已落实。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投产时间较短,暂未进行井场作业,未产生油泥(砂)和落地油、含油废防渗布。油泥(砂)和落地油****采油厂****处理站作为污泥减量化处理后,再委托****进行处理。含油防渗布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依托场站定期清罐产生的油泥(砂)和落地油****采油厂****处理站作为污泥减量化处理后,再委托****进行处理。项目运行至今,未发生油泥(砂)污染环境的事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施工过程中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埋设管线时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及时回填、场地清理平整。加强管理,施工活动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废水、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污染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破坏的地表形态。严格控制油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井下作业施工缩小影响范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空间上、时间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环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外排量,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作业结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车辆在已修建的道路上行驶,避免碾压施工区范围外植被。 | 已落实。 (1)根据调查,项目施工合理安排了施工期。 (2)本项目根据环评批复中要求,管道敷设等施工占用临时占地均恢复了原地貌,挖掘管沟时,表层耕作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时,分层回填,耕作土回填在表面,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平铺在田间。埋设各类油、水管线时,已做到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不起土坝)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本项目永久占用耕地,已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耕地补偿,土地尽快进行复垦。 (2)加强了对井下作业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占地标准,规范行车路线,严禁随意碾压耕地。作业结束后清理井场污油,并要对井场场地进行平整,禁止落地油洒落,产生的落地油拉运****处理站****处理站,经处理后油泥委托****进行处理。 (3)定期巡检,设有专职人员对油井、管线及阀门进行检查,确保各部分的使用性能,防止原油泄漏对周围造成污染。 |
表7 风险设施
管道接头采用一次成型涂料新技术并采用技术上成熟可靠的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法。进行水压试验,排除焊缝和母材的缺陷,增加管道的安全性。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加强集油管线监控,定期检测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 (1)根据调查,项目管道接头采用一次成型涂料新技术并采用技术上成熟可靠的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法。 (2)根据调查施工过程进行了水压试验,排除焊缝和母材的缺陷。 (3)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加强集油管线监控,定期检测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 (4)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5)根据调查,采油十厂制定了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及应急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均进行了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 (6)加强对管线和油井的监测、检查和管理,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防止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完善HSE管理体系,停电、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响应预案切实可行并定期演练,确保了在事故发生时能够严格执行,工程投产至今未来发生过任何环境污染事故;联合站等依托场站定期开展安全环保教育,定期开展各类型应急演练,并形成记录,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识别事故发生前的异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依托的转油站、联合站已根据其日常管理工作等安全环保行为建立相应档案。 (8)****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建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排名。 (9)****定期组织人****油田生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村委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10)****配备了应急工具和设备,可满足事故状态下污油污水的回收和处理。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朝4、10、18、24转油站及朝三联转油站、朝一联污水处理、****处理站、****处理站、****油厂****填埋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朝4、10、18、24转油站及朝三联转油站、朝一联污水处理、****处理站、****处理站、****油厂****填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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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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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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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土地**,不打乱土层,先挖表土层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土,以便尽快恢复土地原貌;本工程占用的耕地,占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复垦费和补偿费,专款用于复垦;将所占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打乱土层,先挖表土层单独堆放;然后挖心、底土层另外堆放。复原时先填心、底土,后平覆表土;剥离临时占地表层熟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表层土临时占用耕地已经复耕,****油厂对临时占用耕地进行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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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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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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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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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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