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智****电站项目(二期)已由****委员会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融资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及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在**市**县**镇、****机关、****停车场****电站67座,面向公共、个人、公交、环卫、物流、出租等专用领域服务,对公众开放。站点由国家电网供电,供电类型为直供电,使用公用变压器。充电站计划建设充电车位134个,充电模块总功率10036千瓦,充电桩370个,充电枪554把,场站单枪平均功率19千瓦。其中,160千瓦4枪(具体枪数)充电桩4个,120千瓦双枪充电桩8个,80千瓦双枪充电桩74个,40千瓦单枪充电16个,7千瓦单枪充电桩258个,电瓶车充电7千瓦一拖10,10个。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700.54 元
2.4 招标范围: 充电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装配、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验收、技术资料提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以及税金等。
2.5 交货期:15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节能服务证书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或节能服务登记备案证明资料;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所投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青龙街道民德路 2 号 | 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
联系人: | 邓老师 | 联系人: | 黄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9****4782 | 联系电话: | 181****612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县**智****电站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公司 | 建设银行**支行 | 500********009198888-0018 |
********公司 | ****银行**支行 | 370********100********344 |
********公司 | 农业银行****云江大道支行 | 314********903********0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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