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新杭镇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百徐路(新百**段)(GDS-GC-GK-****59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以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澄清修改如下: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中:投标人应中标公示结束后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修改为: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符合要求的保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二备注中: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天内办理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广域网考勤人员录入工作。逾期视为不按招标文件履约行为,按照《**市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3条处理。
修改为:非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无特殊原因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完成广域网考勤人员录入工作,逾期视为不按招标文件履约行为,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3条处理。
三、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内: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签约合同价② |
修改为:
15 | 17.2.1(1) | 开工预付款金额:10%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在支付工程进度付款时分两次同比例扣回。 |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内: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严格执行《****政府类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变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办秘〔2019〕13号)文件(文件及变更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112.****.242:8100/login.html),****交通运输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施工期间文件政策有变化的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修改为: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严格执行《****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秘〔2024〕28号)文件。****交通运输局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施工期间文件政策有变化的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注:此补遗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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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