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草原防灭火队伍能力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草原防灭火队伍能力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单兵装备):
**** | **自治区**市新**呼哈路农行干校家属楼 | 综合评分法 | 是 | 1,786,455.00元 | 83.0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单兵装备):
货物类(****)
1-1 | 消防设备 | 单兵装备(防护服、安全头盔、防护靴、水壶、毛巾、背囊、护目镜、防护手套、呼吸装置、救援索。) | 林晟、虹盛 | 1.11、防护服参数:①面料:外层芳纶面料,内衬麻灰芳纶内衬面料,整体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总局、****管理委员会发布GB/T33536-2017《防护服装森林防火服》标准。款式:依据GB/T13640选定颜色:同色面料服装每套(件、条)各部位表面颜色色差不小于4级,非表面部位颜色色差不小于3-4级,差色评定级别应符合GB/T250 规定。③森林防火服面料洗涤50次后的阻燃④阻热性能阻燃性能:续燃时间为经向0秒,纬向0秒 损毁长度为经向34毫米,纬向33毫米,无熔融、滴落。⑤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按照GB/T 17596-1998 中7.1、7.2、7.3 的要求,连续洗涤12.5 小时,排水,脱水4 分钟;然后重复操作以下过程2 次:漂洗45 分钟,排水,脱水4 分钟。整个过程视为洗涤50次)。⑥森林防火服面料的理化性能:断裂强力(洗涤50次后)为经向≥1200牛;纬向≥1100牛。撕破强力(洗涤50次后)为经向≥100牛;纬向≥100牛。单位面积质量≤200克/每立方米。水洗尺寸变化率为-2.5%~+2.5%。甲醛含量0毫克/公斤。1.2扑火头盔:款式为半盔,有防火面罩,盔体内有减震带,下部有银色隔热面料的披肩,盔体中间有加强股,两侧有“草原防火”反光字样;符合GA44-2015消防头盔标准或GB2811-2019标准规定的要求,耐燃烧性能为火源离开帽壳后,帽壳火焰在5秒内自熄,且不应有火焰烧透到帽壳内部的迹象。披肩性能为阻燃时间:经向≤2s,纬向≤2s;损毁长度:经向≤100mm,纬向≤100mm;无熔融、滴落。1.3防护靴:超纤皮迷彩帆布鞋面,橡胶底,高帮,底内由防刺穿层和隔热层组成,鞋底厚度12毫米,鞋底带有防滑块,脚趾部位有钢**,每平方厘米可以受压>50牛。1.4水壶:材质为铝合金、水壶口采用不锈材质,容量为1升,水壶的颜色为军绿迷彩带环保软质层,具备防腐涂层。水壶的外形尺寸:180毫米×140毫米×90毫米。1.5毛巾:毛巾采用100%纯棉制成。1.6背囊:背囊材质为牛津防水布料,内有金属支架、背囊的款式:配有束胸及束腰带,外加卡扣固定包盖;抽拉绳收口,有防雨包,耳包下面有固定水壶插环,背底部有拉链跟卡扣,背带加宽处理,采用与背囊同款布料,内部有泡沫材质。静水压平均值(千帕):6.2经向(牛):4000;密度经向(根/英寸):166.8、纬向(牛):3800;密度纬向(根/英寸):152、织物断裂强度为经向4000牛,纬向380 0牛密度经向为166.8根/英寸、:纬向为152根/英寸。背囊的标准参照《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GA621—2013)中主要用途和性能达标要求。1.7护目镜:符合《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标准。镜片采用聚碳酸脂材料精工防雾处理;人体工学设计,无金属附件,使视野更开阔、佩戴更安全、舒适;头带可根据个人脸型上下、前后随意调整;专业的防雾处理,丝毫不受温差影响,尤其适合天冷地区使用;侧翼及眉棱设计,可以有效地阻挡侧面飞来的颗粒、沙石及灰尘;独特的强化镀层,能更有效地阻截UVA及UVB等有害光线。1.8防护手套符合XF 7-2004标准:由阻燃外层、防水层、隔热层和衬里组合而成,用于手部防护、具备阻燃、隔热、防水性能。产品提供检验报告和3C认证。整体热防护性能:TPP29.6cal/平方厘米。耐磨性能>2000,割破力>15.0牛,刺穿力69.4牛,穿戴时间1.02秒。防水性能:手套连续浸水 24小时无渗漏1.9呼吸装置:为自生氧呼吸面罩,安全防护时间不低于20分钟,携带重量不大于1.8公斤。符合国家标准。1.10救援索:消防通用安全绳参数符合GA494-2004的各项标准,包括破断强度、结构等。破断强度:大于40千牛;耐高温性能:在温度204摄氏度,五分钟时间环境下,不融熔、焦化。消防通用安全绳规格:直径16毫米,长度50米。 | 495.00(套) | 3,609.0000 | 1,786,45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珊(采购人代表)、王玲玲、许兰屹、史东清、梁庆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取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单兵装备): 2.67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 名:****
开 户 行:****银行**市**东街支行
账 号: 0602 0025 0920 0116 33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检察分院办公楼408室
联系方式:159****1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 ****花园二期1号楼11层11015号
联系方式:0471-****4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71-****416
****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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