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碶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香梅家园)(施工)
澄清修改公告(一)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2024年石碶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香梅家园)(施工)的澄清修改公告(一),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
1、采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条投标保证金规定的任意一种方式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论何种书面格式均有效。
二、招标文件修改
1、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为“(20)其他:(一)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内容补充如下:本项目适用于最高信用等级、中小微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1、开标当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房屋建筑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20)其他:(一)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内容补充如下:本项目适用于最高信用等级、中小微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1、开标当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市政工程领域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编入投标文件的,视为缴纳投标保证金。”。
2、原时间安排表为“
时间安排表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0日 10时00分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0日 10时30分 |
”,
现修改为:“
时间安排表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00分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00分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00分 |
”。
三、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凡本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为准。投标人自行掌握澄清情况,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日期: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