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列屿镇**村核电生产便道建设剩余土石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列屿镇**村核电生产便道长650米,原路是一条3米宽的土路,拟拓宽至4.5米。根据**省中闽****公司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和******公司****公司测量计算,项目建设剩余土石方量约1.24783万立方米,其中土方量0.96896万立方米,石方量0.27887万立方米。
二、出让方式
****交易中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拍卖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土石方出让起始价为10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竞买资格
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止。
(二)领取资料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9时起至2024年7月2日17时止。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7时止。
(四)领取资料和报名地点:****公司(**县莆美镇祥和佳苑35-25号店面)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出让拍卖会定于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交易中心一楼举行。
七、竞买保证金缴交
竞买人应以报名登记法人单位账户名称用转账方式,向以下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持相应申请材料,在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终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开户行:****营业部
户名:****公司
账号:1409 0209 0960 ****211
八、风险提示
本次拍卖出让的土石方量由资质单位估算,所表述土石方的规模、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本次出让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其他费用共1.0万元,包括土石方含砂率测试费0.1万元、拍卖费0.9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和其他费用。竞得人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取消竞得资格和竞买保证金。
(三)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列屿镇**村核电生产便道建设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超范围开挖按越界开采相关规定处理。****政府负责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在项目工程期限开展监管工作。******局负责业务指导。
(五)土石方的开挖、装卸和运输工作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开挖、装卸和运输工作应于《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完成。竞得人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开挖、装卸和运输工作的,****政府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顺延。
(六)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应急、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在开挖、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水土流失、污染流域水质等现象。竞得人如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事故发生,除按违约行为论处之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七)竞得人在平整开挖作业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其在受让项目开展的一切活动,施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由竞得人自行协调,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开挖时序、外运等事宜由竞得者自行解决,出让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九)对本次出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提出申请。
(十)****、****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电话:0596-****880 方先生
****公司联系电话:189****0189 吴先生
****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