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6-26 】
项目概况
****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2.0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7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2.0提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49.4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49.49元人民币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政采公开2024-06-3 | ****政务服务大厅智慧化2.0提升建设项目 | ****949.49 | ****949.4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政务服务大厅相关软件、硬件等内容建设(详见采购需求)
5.2建设周期:60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硬件质保1年、软件质保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扫描件等);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提供自成立之****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证明,格式自拟);
3.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n/shixin/)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n)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需进****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进行供应商/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供应商需****交易中心 2 楼办理 CA 锁,办理完毕携带 CA 锁****交易中心 审核激活,供应商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http://www.****.com)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om)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确保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7日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中心2楼)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入远程开标大厅(http://www.****.com/BidOpening)进行开标操作和投标文件的解密;具体操作流程及程序,请供应商查****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com)“下载中心”专区的“**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监督部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县房产大厦408房间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1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开区****中心A座9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6
3、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6326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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