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05511w | 建设单位法人:潘祥飞 |
盛荣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市**区海金路4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区海金路466号 |
经度:121.****436 纬度: 30.****172 | ****机关:**市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24 |
沪环保许评〔202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0 |
5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0551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0110MABXMINN4C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0110MABXMINN4C | 竣工时间:2023-07-20 |
2023-12-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08 |
2024-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关于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沪环保许评[2021]28 号) 该项目拟于**区**卫**金路466 号原**双江沥青厂址上建设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1套废乳化液、1 套有机废液物化处置设施和1套废酸、废碱中和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焚烧规模30000 吨/年(含外收和自产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有机废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实验室废物)处理规模5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 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1 套废乳化液、1 套有机废液物化处置设施和1 套废酸、废碱中和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焚烧规模30000 吨/年(含外收 和自产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有机 废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实验室废物)处理规模5000 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关于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沪环保许评[2021]28 号) 该项目拟于**区**卫**金路466 号原**双江沥青厂址上建设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1套废乳化液、1 套有机废液物化处置设施和1套废酸、废碱中和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焚烧规模30000 吨/年(含外收和自产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有机废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实验室废物)处理规模5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 套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1 套废乳化液、1 套有机废液物化处置设施和1 套废酸、废碱中和处置设施。处置规模:危险废物焚烧规模30000 吨/年(含外收和自产可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有机 废液处理规模5000 吨/年、****实验室废物)处理规模5000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经接收的各类可焚烧危险废物经预处理及配伍后,通过不同的进料方式以不同的形态进入焚烧炉内:****中心经叉车进入焚烧车间料坑配伍,可焚烧废液从焚烧车间中转废液罐或吨桶泵入焚烧炉。回转窑在850~1000°C 高温的环境下,连续旋转,废物在窑内不停旋转翻动、加热、干燥、气化和燃烧,固体废物停留时间50~70min。热值低的物料需要热值高燃料助燃,而热值高的废物可带动热值低的燃料燃烧。高温炉渣从窑尾进入水封刮板捞渣机,水冷后成为炉渣,由刮板出渣机带出,通过吨箱进行收集,再运至炉渣暂存间存放。回转窑内的炉渣作为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回转窑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窑尾进入二次燃烧室时再与天然气(或高热值物料)一起高温燃烧,燃烧按照三T原理(温度、时间、涡流)设计。自控系统通过喷入天然气、高热值废液确保二燃室的温度>1100°C,保证烟气停留时间>2s,喷枪口设置在二燃室的左右。二燃室出口的高温烟气进入余热锅炉。焚烧烟气采用“SNCR 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GGH 管程+冷却洗涤塔+碱洗脱酸塔+GGH 壳程”工艺,尾气通过50m 高的1#烟囱排放。 废乳化液、有机废液处理线 有机废液来料后首先经过缓冲池静置沉淀,上清液送至储罐区废有机液储罐,废乳化液来料后送至储罐区废乳化液储罐暂存。废乳化液及有机废液储罐通过液位计实时观测储罐中的液位,同时与乳化液、有机废液提升泵联锁。废乳化液通过提升泵进入破乳反应罐,调节pH 值后投加破乳剂破乳,继续投加混凝剂和絮凝剂絮凝沉淀后进入隔油池,去除大颗粒浮油,其中隔油池拦截的 废油送至焚烧车间焚烧。隔油后的废乳化液,进入气浮机进行泥水分离,气浮机浮渣送至焚烧车间处理。有机废液清液和乳化液清液分别进入综合反应罐,调节pH 值,投加硫酸亚铁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破坏并去除废液中的有机物,然后继续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混凝沉淀后压滤,压滤渣运至焚烧车间焚烧处置,滤液进入滤液罐,然后提升进入蒸发系统进水调节罐。 废酸废碱处理线 废酸、废碱液来料先分别送至储罐区酸、碱储罐中暂存,再分质、分量用泵直接送至综合反应罐中。根据优先考虑“以废治废、节能减排”的处置原则,废碱液作为中和废酸的药剂使用,废碱液通过提升泵进入综合反应罐中和废酸液反应。废酸液及废碱液通过提升泵提升进入综合反应罐中,pH 值调至3-5,在芬顿反应的最合适pH 区间内,投加硫酸亚铁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破坏废液中的大分子有机物并去除废液中的有机物,然后继续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进行搅拌并反应,反应后的废液直接通过压滤机进行压滤,泥饼运至焚烧车间焚烧处置。滤液进入观察水箱,如果滤液中硬度过高,则滤液进入软化反应罐,投加碳酸钠去除水中的钙离子,同时根据水质情况可投加还原剂、氧化剂、絮凝剂等,进一步絮凝沉淀,去除重金属和有机物。废液从软化反应器中通过提升泵进入压滤机压滤,滤液进入蒸发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经接收的各类可焚烧危险废物经预处理及配伍后,通过不同的进料方式以不同的形态进入焚烧炉内:****中心经叉车进入焚烧车间料坑配伍,可焚烧废液从焚烧车间中转废液罐或吨桶泵入焚烧炉。回转窑在850~1000°C 高温的环境下,连续旋转,废物在窑内不停旋转翻动、加热、干燥、气化和燃烧,固体废物停留时间50~70min。热值低的物料需要热值高燃料助燃,而热值高的废物可带动热值低的燃料燃烧。高温炉渣从窑尾进入水封刮板捞渣机,水冷后成为炉渣,由刮板出渣机带出,通过吨箱进行收集,再运至炉渣暂存间存放。回转窑内的炉渣作为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回转窑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窑尾进入二次燃烧室时再与天然气(或高热值物料)一起高温燃烧,燃烧按照三T原理(温度、时间、涡流)设计。自控系统通过喷入天然气、高热值废液确保二燃室的温度>1100°C,保证烟气停留时间>2s,喷枪口设置在二燃室的左右。二燃室出口的高温烟气进入余热锅炉。焚烧烟气采用“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GGH 管程+冷却洗涤塔+碱洗脱酸塔+湿电除尘+GGH 壳程的组合工艺”工艺,尾气通过50m 高的1#烟囱排放。 废乳化液、有机废液处理线 有机废液来料后首先经过缓冲池静置沉淀,上清液送至储罐区废有机液储罐,废乳化液来料后送至储罐区废乳化液储罐暂存。废乳化液及有机废液储罐通过液位计实时观测储罐中的液位,同时与乳化液、有机废液提升泵联锁。废乳化液通过提升泵进入破乳反应罐,调节pH 值后投加破乳剂破乳,继续投加混凝剂和絮凝剂絮凝沉淀后进入隔油池,去除大颗粒浮油,其中隔油池拦截的废油送至焚烧车间焚烧。隔油后的废乳化液,进入气浮机进行泥水分离,气浮机浮渣送至焚烧车间处理。有机废液清液和乳化液清液分别进入综合反应罐,调节pH 值,投加硫酸亚铁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破坏并去除废液中的有机物,然后继续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混凝沉淀后压滤,压滤渣运至焚烧车间焚烧处置,滤液进入滤液罐,然后提升进入蒸发系统进水调节罐。 废酸废碱处理线 废酸、废碱液来料先分别送至储罐区酸、碱储罐中暂存,再分质、分量用泵直接送至综合反应罐中。根据优先考虑“以废治废、节能减排”的处置原则,废碱液作为中和废酸的药剂使用,废碱液通过提升泵进入综合反应罐中和废酸液反应。废酸液及废碱液通过提升泵提升进入综合反应罐中,pH 值调至3-5,在芬顿反应的最合适pH 区间内,投加硫酸亚铁和双氧水进行芬顿反应,破坏废液中的大分子有机物并去除废液中的有机物,然后继续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进行搅拌并反应,反应后的废液直接通过压滤机进行压滤,泥饼运至焚烧车间焚烧处置。滤液进入观察水箱,如果滤液中硬度过高,则滤液进入软化反应罐,投加碳酸钠去除水中的钙离子,同时根据水质情况可投加还原剂、氧化剂、絮凝剂等,进一步絮凝沉淀,去除重金属和有机物。废液从软化反应器中通过提升泵进入压滤机压滤,滤液进入蒸发系统。 |
1.焚烧炉烟气碱洗脱酸塔后增加 1 个 湿电除尘器,进一步脱除 烟气中的颗粒物和重金 属。 2.卸料破碎废气、料坑废气、化验室废气、卸料破碎废气、收储中心废气、物化废气、废水站臭气、配建仓库废气和储罐呼吸气等采用将 H2O2 洗涤塔替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 VOCs的净化更有针对性,活性 炭装填量相应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 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GGH 管程+冷却洗涤塔+碱洗脱酸塔+GGH 壳程”工艺处理,出口处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应满足**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7-2013)表2 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 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 限值要求。 2.卸料破碎废气、料坑废气、化验室废气、卸料破碎废气、收储中心废气、物化废气、废水站臭气、配建仓库废气和储罐呼吸气等采用“碱洗塔+H2O2 洗涤塔+二级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出口处颗粒物、甲醇、甲苯、甲醛、丙烯腈、丙烯醛、氯苯类、二甲苯、苯胺类、丙酮、异丙醇、苯系物、乙酸酯类、硫酸雾、磷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标准限值;二硫化碳、苯乙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 标准限值。 3.废水处理 含一类污染物的物化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经“调节池+气浮装置+综合反应装置(还原+絮凝沉淀)”预处理,含一类污染物、盐分的烟气处理碱洗塔废水经“调节池+软化反应+沉淀+多介质过滤+多效蒸发”预处理,含盐分的软化废水经“多效蒸发”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一起混合,经“厌氧+AO+MBR+活性炭吸附+保安RO”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废水、锅炉废水直接纳管排放;水质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表2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为进一步提高对颗粒物、重金属的去除效率,保证排放稳定达标,焚烧烟气治理工艺在碱洗脱酸塔后增加1个湿电除尘器;焚烧烟气采用“SNCR 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GGH 管程+冷却洗涤塔+碱洗脱酸塔+湿电除尘器+GGH 壳程”工艺,尾气通过50m 高的1#烟囱排放。出口处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钒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应满足**市《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7-2013)表2 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 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 限值要求。 2.卸料破碎废气、料坑废气、化验室废气、卸料破碎废气、收储中心废气、物化废气、废水站臭气、配建仓库废气和储罐呼吸气等改为“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工艺处理,以保证稳定达标。出口处颗粒物、甲醇、甲苯、甲醛、丙烯腈、丙烯醛、氯苯类、二甲苯、苯胺类、丙酮、异丙醇、苯系物、乙酸酯类、硫酸雾、磷酸雾、氯化氢、硝酸雾、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标准限值;二硫化碳、苯乙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 标准限值。 3. 废水处理 含一类污染物的物化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经“调节池+气浮装置+综合反应装置(还原+絮凝沉淀)”预处理,含一类污染物、盐分的烟气处理碱洗塔废水经“调节池+软化反应+沉淀+多介质过滤+多效蒸发”预处理,含盐分的软化废水经“多效蒸发”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一起混合,经“厌氧+AO+MBR+活性炭吸附+保安RO”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废水、锅炉废水直接纳管排放;根据最新文件《****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环规[2022]4 号),涉及一类污染物重金属排放的排污单位,双江公司物化废水等预处理系统的沉淀池出口和碱洗塔废水预处理系统的多介质过滤器出口已经安装水质自动采样器,废水总排口已经安装在线监测和水质自动采样器。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表2标准。 |
1.焚烧炉烟气碱洗脱酸塔后增加 1 个 湿电除尘器,进一步脱除 烟气中的颗粒物和重金属。 2.卸料破碎废气、料坑废气、化验室废气、卸料破碎废气、收储中心废气、物化废气、废水站臭气、配建仓库废气和储罐呼吸气等将 H2O2 洗涤塔替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 VOCs的净化更有针对性,活性 炭装填量相应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8.025 | 0 | 0 | 0 | 0 | |
0 | 0 | 35.46 | 0 | 0 | 0 | 0 | |
0 | 0 | 0.396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788 | 0 | 0 | 0 | 0 | |
0 | 0 | 145717 | 0 | 0 | 0 | 0 | / |
0 | 0 | 30.06 | 0 | 0 | 0 | 0 | / |
0 | 0 | 90.17 | 0 | 0 | 0 | 0 | / |
0 | 0 | 6.24 | 0 | 0 | 0 | 0 | / |
0 | 0 | 18.53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废水总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表2三级标准 | 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系统,通过多效蒸发+厌氧+A0+MBR+活性炭吸附+保安RO处理后(安装有在线废水自动留样仪、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最终进入金****公司集中处置。 | 本次验收在废水总排放口布置废水监测点位,监测pH、CODCr、BOD5、SS、NH3-N、TN、 TP、LAS、石油类、氟化物、总汞、总镉、 总铅、总砷、总镍、总铬、六价铬、总锡、总 银、总钴、总铜、总锌、氯化物、硫化物和色度 | ||
沉淀池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 | 依托废水重金属预处理系统,通过调节池+气浮装置+综合反应装置(还原+絮凝沉淀)处理后(安装有在线废水自动留样仪),进入生化处理系统进一步深度处理。 | 本次验收在沉淀池布置废水监测点位,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 镍、总锡、总银、总钴。 | ||
多介质过滤器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 | 依托重金属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通过调节池+软化反应+沉淀+多介质过滤系统处理后(安装有在线废水自动留样仪),进入生化处理系统进一步深度处理。 | 本次验收在多介质过滤器布置废水监测点位,监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 镍、总锡、总银、总钴。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焚烧炉排放口 | 《危险废物焚烧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31/767- 2013)表2,《危险废物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 (GB18484- 2020)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31/933- 2015)表1,《恶臭(异味)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1/1025- 2016)表1 | 本项目**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采用“SNCR 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 尘器+GGH 管程+冷却洗涤塔+碱洗脱酸塔+湿电除尘器+GGH 壳程”组合工艺,并配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净化后的烟气经50m 高的1#烟 囱排至环境空气中。 | 本次验收在焚烧炉排放口监测了风量、烟气黑度、低浓度颗粒物+空白、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量、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钒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氨、臭气浓度、硫化氢、二噁英类、非甲烷总烃。 | ||
物化车间废气排放口 |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本项目**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送入“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通过15m 高的2#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在物化车间废气排放口监测了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NMHCNH3、 H2S、丙酮、异丙醇、臭气浓度、VOCs(含甲醇、甲苯、甲醛、丙烯腈、丙烯醛、氯苯类、二甲苯、苯胺类、苯系物、二硫化碳、苯乙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 ||
收储中心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 的标准限值 | 本项目**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收储中心车间换风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入“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净化处理,通过24m 高的3#排气筒排放。 | ****中心废气排放口监测了氯化氢、氟化物、颗粒物、NMHC、NH3、H2S、丙酮、异丙醇、臭气浓度、VOCs(含甲醇、甲苯、甲醛、丙烯腈、丙烯醛、氯苯类、 二甲苯、苯胺类、苯系物、二硫化碳、苯乙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 ||
焚烧车间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 的标准限值 | 本项目**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焚烧车间废气送入“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4#排气筒排放,通过15m 高的4#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在焚烧车间废气排放口监测了NMHC、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NH3、H2S 臭气浓度 | ||
厂界无组织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标准限值 | 各车间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落实了密闭负压等废气收集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并做好日常的管控。 | 本次验收在厂界上风向边界线上布置1个无组织废气测点o1#和厂界下风向边界线上布置3个无组织废气测点o2#- o4#,监测了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NMHC、VOCs(含甲醇、甲苯、甲醛、丙烯腈、丙烯醛、氯苯类、二甲苯、苯胺类、苯系物、二硫化碳、苯乙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NH3、H2S、臭气浓度。 | ||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MF0037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特别排放限值 | 各车间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落实了密闭负压等废气收集措施,严格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并做好日常的管控。 | ****中心门窗o5#、焚烧车间卸料大厅口o6#、物化中心门窗o7#、罐区下风向o8#,监测了非甲烷总烃。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厂内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炉引风机及各类辅助设备(如冷却塔、空压机、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相应降噪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 | 本次验收在东边界外1 米(正对焚烧车间)▲1#、东边界外1 ****中心)▲2#、南边界外1 米▲3#、西边界外1 米(正对生产技术楼)▲4#、西边界外1 ****中心北侧冷却塔)▲5#、北边界外1 米▲6#设置了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环境局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沪环保许评[2021]28号)以及环评要报告书, 1.本项目有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设施主要为:焚烧车间、物化车间、 焚烧设备区、事故池、废水站、收储中心、配建仓库、罐区。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采取的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护、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所在 区域整体平均包气带厚度≥1.50m,包气带岩(土)为粉质粘土,单层岩(土)厚度≥1.0m;渗透系数为1×10-6cm/s<K≤1×10-4cm/s,据此判定:厂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 3.项目在建设时在各生产和储存设施底部均设置1m 厚黏土层,使得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强。本项目处置对象不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但可能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因此,焚烧车间料坑、废水站归为重点防渗区;焚烧车间、物化车间、焚烧设备区、收储中心、配建仓库、罐区、事故池及污水明渠均归为一般防渗区。同时,项目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全厂均应符合危险废物暂存要求。 | 重点防渗区: 废水站: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 膜,HDPE 膜厚2mm; 焚烧车间料坑底板:采用防水钢筋混凝土池壁(抗渗等级S8)+50 厚C20 细石 混凝土保护层+2.0mm 厚**度聚乙烯膜+20 厚S20 水泥砂浆找平层+150 厚C20 混凝土垫层+素土夯实,压实系数≥0.94。 焚烧车间料坑内壁:采用防水钢筋混凝土池壁(抗渗等级S8)+3 厚玻璃钢衬里+ 外砌60 厚耐酸砖由树脂砂浆砌筑+外涂20 厚聚合物水泥砂浆。 焚烧车间料坑侧壁:采用防水钢筋混凝土池壁(抗渗等级S8)+2.0mm 厚**度 聚乙烯膜+3.0 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0 厚B1 级挤塑保温板保护层+2:8 灰土分层夯实。 一般防渗区: 焚烧车间、物化车间、焚烧设备区、收储中心、配建仓库均按照综合防渗系数10- 10cm/s 设计实施,物化车间、罐区防渗层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防腐,厚度大于150mm; 焚烧车间、焚烧设备区、收储中心、配建仓库采用基础防渗,渗透系数均按照综合防渗 系数10-10cm/s 设计实施;事故池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 膜,HDPE 膜厚2mm;污 水明渠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 膜,HDPE 膜厚2mm;均符合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环评内容:本项目各产生的固体废物大部分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其余需委托处置的生 活垃圾外,均为危险废物。本项目对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总体原则是能被其他工 艺利用的尽可能利用,能被焚烧处理的送焚烧工艺处理,不能焚烧的送危险废物 填埋场处置。本项目各工艺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大部分均由焚烧炉焚烧处置,全厂 需要委外处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飞灰、废铁、炉渣、废耐火材料、盐渣。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可以达到100%,能够满足环保规定的固 体废物控制要求。 | 危废暂存单元贮存能力满足《****环境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环土[2020]50 号)的要求。企业外收危废暂存于储罐、****中心,均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未露天堆放。调试期自产危****中心2F ****中心的炉渣和飞灰暂存间(面积共200m2)。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废铁、飞灰,物化处理、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盐渣,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物化处理、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原辅料使用过程产生的沾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检验过程产生的化验废物,设备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符合项目焚烧炉进炉要求,直接进焚烧炉焚烧处置。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 边界外周边5km。其中,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Ⅰ级,为简单分析。 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处理站,雨水口设置截止阀, 不直接排放至地表水。本项目配套1200m3 事故应急池,外加初期雨水池350m3,以及厂区内雨水管网等设施,容积能够满足全厂消防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 厂区各构筑物均应按相应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要求的生态保护各项措施: 1. 焚烧烟气采用“SNCR 脱硝+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GGH 管程+冷却洗涤塔+碱洗脱酸塔+湿电除尘器+GGH 壳程”工艺,尾气通过50m 高的1#烟囱排放;装有烟气在线监测仪。 2.焚烧车间废气、卸料大厅和破碎间废气、化验室废气采用“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尾气通过15m 高的2#排气筒排放;装有VOCs在线监测仪。 3.收储中心废气采用“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尾气通过24m 高的3#排气筒排放;装有VOCs在线监测仪。 4.物化车间、废水站、配建仓库和罐区废气采用“碱洗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尾气通过15m 高的4#排气筒排放, 装有VOCs在线监测仪。 5. 物化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废水经“调节池+气浮装置+综合反应装置(还原+絮凝沉淀)”预处理,烟气处理碱洗塔废水经“调节池+软化反应+沉淀+多介质过滤+多效蒸发”预处理,软化废水经“多效蒸发”预处理,再与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一起混合,经“厌氧+AO+MBR+活性炭吸附+保安RO”处理后纳管排放;冷却废水、锅炉废水直接纳管排放。废水最终排入**金****公司。按照要求,装有水质在线监测仪或水质自动留样器。 6.厂区进行了雨污分流。15分钟内的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350m3。雨水口设置截止阀,不直接排放至地表水,并装有水质在线监测仪。 7.本项目配套有1200m3 事故应急池,容积能够满足全厂消防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 8.厂区各构筑物均应按相应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表7 风险设施
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环境风险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料储运安全防范措施、自动控制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地表水外排防护措施有效性、经费保障等工作。 |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要求的各项措施: 1.在焚烧车间、仓储设施等重要风险单元按要求设置监控、报警设施,防火防 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配置,监控、报警系统全部PLC 控制。 2.企业在罐区设置围堰、排水沟,在配建仓库、收储中心、物化车间等内设置地沟、集液池等截流措施;采用环氧地坪等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3.罐区设有温度、压力、液位报警仪,与PLC 联锁,有自动切断阀。 4.企业在****中心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器,以防止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5.安装有急冷塔、活性炭喷射系统等抑制二噁英的重要设施。 6.厂区雨水管网设置截止阀,截止阀常关。 7.设置1200m3 事故池一座。 8.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于2023 年7 月10 ****环境局备案,备案号为01-310000-2023-2009-M,并定期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报告书,****环境局关于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沪环保许评[2021]28 号)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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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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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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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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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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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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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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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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