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体系配套产品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3MA7CEX680X | 建设单位法人:刘海军 |
刘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科技路西侧、祺瑞街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装配式建筑体系配套产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科技路西侧、祺瑞街南侧 |
经度:118.75211 纬度: 40.02899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1 |
迁行审环表〔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83MA7CEX680X001U |
2024-0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18 |
54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3MA7CEX68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3MA7CEX680X | 验收监测单位:京津冀钢铁联盟(迁****公司 |
****0283MA088M8U4B | 竣工时间:2024-02-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0dQEm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一体化双面条槽复合保温板60万m2/a、CCW体系复合保温板40万m2/a、XPS板材60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一体化双面条槽复合保温板60万m2/a、CCW体系复合保温板40万m2/a、XPS板材60万m3/a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外购来的网片通过网片切割机和折弯机进行裁剪和折弯后备用,在挤塑板上通过连接件和塑料垫片将加工好的钢筋网片固定形成出厂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挤塑板、连接件和塑料垫块直接用于生产,少量不符合订单要求的挤塑板需经泡沫裁板机进行切割后备用,外购来的网片通过网片切割机和折弯机进行裁剪和折弯后备用,在挤塑板上通过连接件和塑料垫片将加工好的钢筋网片固定形成出厂产品。 |
CCW 体系复合保温板生产线上由于外购挤塑板有时与订单要求尺寸不符,少量不符合订单要求的挤塑板需经泡沫裁板机进行切割后备用,其余生产工艺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①在卧式料仓、计量仓、混合机以及干粉储存仓顶部设引风管,齐边切割上方、自动打孔上方、自动转角切割上方分别设集气罩,废气一起经水泥仓顶的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②修边切割、打孔产生的粉尘,经水泥仓顶的1台8400m3/h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③在1#、2#线换网器、模头压板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引入1套风量为40000m3/h的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4)处理后排放;④废料回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挤出、成型、废料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引入1套风量为40000m3/h的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P5)处理后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均为封闭车间,CO2发泡 XPS 板材 1#、2#线切边、开槽、横切工序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CO2发泡 XPS 板材废料回收粉碎、磨粉工序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 (2)废水:本项目不设食堂、宿舍、洗浴等设施;厕所为水冲厕,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6 m3/d,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集中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复合保温板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湿砂浆搅拌用水,湿砂浆搅拌产生的废水蒸发损耗及产品带走,修边切割、钻孔用水、洗车用水及CO2发泡XPS板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双面条槽复合保温板生产线(立式料仓、计量仓、混合机、搅拌机、干粉储存仓、修边切割、打孔)废气经集气管道及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风量为7728-15445m3/h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②CO2发泡XPS板材生产线(1#及2#线)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风量为6000m3/h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③CCW体系复合保温板生产线泡沫裁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与CO2发泡XPS板材生产线废料回收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1台风量为5000m3/h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④CO2发泡XPS板材1#线切边、开槽、横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台风量为4102-7419m3/h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车间均为封闭车间;CO2发泡 XPS 板材 2#线切边、开槽、横切工序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CO2发泡 XPS 板材废料回收粉碎、磨粉工序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 (2)废水:本项目不设食堂、宿舍、洗浴等设施;厕所为水冲厕,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6 m3/d,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集中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复合保温板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湿砂浆搅拌用水,湿砂浆搅拌产生的废水蒸发损耗及产品带走,修边切割、钻孔用水、洗车用水及CO2发泡XPS板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
(1)①变更原因为由于立式料仓、计量仓、混合机、搅拌机、干粉储存仓与修边切割、打孔距离较近,具备合并条件,同时为减少设备维护运行成本,便于维护管理,更有利于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将以上废气引入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②③变更原因为在设计阶段,处理风量均为40000m3/h,风量过大,不利于生产,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生产及环保需要,在挤出、成型废气产生点分别设0.6m×0.6m集气罩,2条生产线共4个集气罩,经计算每个集气罩风量为1037m3/h,共计4148m3/h,因此项目实际采取的6000m3/h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可以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在废料回收废气产生点设1个1.2m×1.2m集气罩,经计算集气罩风量为4148m3/h,因此项目实际采取的5000m3/h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可以满足环保要求。;④变更原因为由于1#、2#线切边、开槽、横切设备距离较远,引入1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较为困难,因此1#线切边、开槽、横切新增1台4102-7419m3/h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线切边、开槽、横切经1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由于1#线切边、开槽、横切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减轻车间环境的污染,更有利于废气的扩散。(2)废水治理设施无变化。(3)噪声治理设施无变化。(4)由于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新增干式过滤,因此危废新增少量废过滤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办公楼为2座2层590m2砖混结构。②主要设备:卧式料仓1组、斗式提升机1台、粉料输送1台、星型给料机1台、计量仓1个、螺旋输送机5台、干粉砂浆混合机1台、斗式提升机1台、斗提分仓分配器1套、干粉储存仓2个、高速浆料搅拌机3台、水自动计量流量计3套、颗粒储存仓1个、颗粒给料机1套、双轴颗粒搅机1台、立轴混合机3台、生产线成型部位6台、网格布装置3台、刮浆平料装置5台、电动平料装置1台、自动接板机1套、自动摆渡车1套、轨道输送机1套、打孔系统、切割系统1套、码垛系统1套、移跺系统1套、配电箱8个、折弯机1台、网片切割机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套、洗车平台1套、空压机1台、叉车5台、真空上料系统5台、失重式喂料系统10台、喂料台架及过渡料仓1台、上阶TDS110双螺杆2台、连续板式换网器1台、挤出机2台、主动熔封系统1台、静态混合器2台、模具2台、模具定型压板模温机1台、主机温控系统6台、CO2注入系统4台、酒精注入系统1台、管路控制系统1台、DCS智能生产线控制系统1台、真空上料系统2台、搅拌机1台、换网器1台、压板机2套、牵引机3台、切边机2台、开槽机2台、板材切割机2台、冷却塔2台、废料回收机1台、磨粉机1台、粉碎机1台、活性炭+催化燃烧2台、移动式除尘器2台 | 实际建设情况:①1座3层645m2框架结构办公楼和1座1层216m2办公房 ②主要设备:卧式料仓1组、斗式提升机1台、粉料输送2台、计量仓2个、螺旋输送机7台、干粉砂浆混合机1台、斗式提升机1台、斗提分仓分配器1套、干粉储存仓4个、高速浆料搅拌机3台、水自动计量流量计3套、颗粒储存仓1个、颗粒给料机1套、双轴颗粒搅机2台、生产线成型部位6台、网格布装置3台、刮浆平料装置5台、电动平料装置1台、自动接板机1套、自动摆渡车1套、轨道输送机1套、打孔系统、切割系统1套、码垛系统1套、移跺系统1套、切割机1台、配电箱8个、折弯机1台、网片切割机1台、点焊机6台、泡沫裁板机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洗车平台1套、空压机1台、叉车5台、真空上料系统5台、失重式喂料系统10台、喂料台架及过渡料仓1台、上阶TDS110双螺杆2台、连续板式换网器1台、挤出机2台、主动熔封系统1台、静态混合器2台、模具2台、模具定型压板模温机1台、主机温控系统6台、CO2注入系统4台、酒精注入系统1台、管路控制系统1台、DCS智能生产线控制系统1台、真空上料系统2台、搅拌机1台、换网器1台、压板机2套、牵引机3台、切边机2台、开槽机2台、板材切割机2台、冷却塔2台、废料回收机1台、磨粉机1台、粉碎机1台、活性炭+催化燃烧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移动式除尘器2台、下阶TDS110单螺杆1台、注水系统1台、喂料系统4台、化料一体机1台。 |
(1)办公楼由2座2层590m2砖混结构变为1座3层645m2框架结构办公楼和1座1层216m2办公房,变更****公司形象。 (2)设备:双面条槽复合保温板生产线中5座卧式料仓改建为3座70t立式料仓,2台7.2m斗提机改建为1台9m斗提机、1台14m斗提机;新增1台粉料输送机、2台螺旋输送机、2座干粉储存仓、1台双轴颗粒搅拌机、1台切割机;星型给料机、立轴混合机不再建设。②CCW体系复合保温板生产线新增1台泡沫裁板机、6台点焊机;③CO2发泡XPS板材生产线新增1台下阶TDS110单螺杆、1套注水系统、4台喂料系统、1台化料一体机。变更原因为便于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更高效的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80.8 | 0 | 0 | 0 | 580.8 | 580.8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0 | 2092.062 | 0 | 0 | 0 | 2092.062 | 2092.06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56 | 0 | 0 | 0.954 | -0.898 | -0.898 | / |
0 | 0.089 | 0 | 0 | 1.168 | -1.079 | -1.07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集中处理。 | 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在8.1-8.2之间,COD日均最大值为19mg/L,氨氮未检出,BOD5日均最大为6.4mg/L,总磷日均最大为0.10mg/L,总氮日均最大为10.4mg/L,SS日均最大值为1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及****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标准要求。 | ||
生产废水 | / |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复合保温板生产线湿砂浆搅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及产品带走,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回用于湿砂浆搅拌工序,修边切割、钻孔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XPS板材生产过程挤出工序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脉冲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 | 立式料仓、计量仓、混合机、搅拌机以及干粉储存仓之间原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粉尘,以及修边切割和打孔过程产生的废气由一台风量为7728-15445m3/h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文件)的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CO2发泡XPS板材生产线(1#及2#线)挤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风量为6000m3/h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96mg/m3、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未检出、苯乙烯排放浓度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851无量纲、乙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市涉VOCs工业企业常用治理技术指南》中“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技术”过滤后废气中颗粒物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60mg/m3);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产品为聚苯乙烯树脂,不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苯≤4.0mg/m3);甲苯、乙苯、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苯≤8.0mg/m3、乙苯≤50mg/m3、苯乙烯≤2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mg/m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台风量为6000m3/h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排最大放浓度为4.55mg/m3、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未检出、苯乙烯排放浓度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122无量纲、乙苯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为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市涉VOCs工业企业常用治理技术指南》中“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技术”过滤后废气中颗粒物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60mg/m3);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本项目产品为聚苯乙烯树脂,不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苯≤4.0mg/m3);甲苯、乙苯、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甲苯≤8.0mg/m3、乙苯≤50mg/m3、苯乙烯≤2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甲苯与二甲苯合计≤30mg/m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入1台风量为4102-7419m3/h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制要求(颗粒物≤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 检测期间:厂界噪声值昼间最大值为57.5dB(A),夜间最大值为52.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油品储存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 -7cm/s,或参考 GB18598 执行;危废暂存 间地面和裙角做好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 -7cm/s),或 2mm 厚 **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 生产设备下设托盘,危废间内危废储存装置下设托盘,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 废液压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确保危废不落地。 | 油品储存区地面采用 200mm 厚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K≤1X10-cm/s;本项目建设一座12m2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内容,危废间架空设置,危废间裙角及地面涂刷 2mm 厚防渗环氧地坪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x10-10cm/s,地面表面无裂隙,同时危废间内设托盘、备用桶等应急物资,防止危废外流。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脉冲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项目修边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拆包入料产生的废包装袋、换网器产生的废滤网、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全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产生的废渣、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分类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脉冲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项目修边切割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拆包入料产生的废包装袋、换网器产生的废滤网、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全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产生的废渣、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分类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原料区、危废间、生产使用区还应保持地面平滑无开裂、采用设置托盘等方式进行进一步的防渗处理,油品储存区、危废间、生产使用区门口设置围挡或斜坡。 当发生事故时,为不使事故扩大,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要求及时抢险抢修,必须对各种险情进行事故前预测,保证抢险队伍的素质,遇险时应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得有力支持。 项目在运营中应确保正确操作和正常运行,在操作运行方面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性专业维护和保养,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校验,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建立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企业应建立健全防范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操作,这类事故发生的概率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2)应急措施 风险物质发生泄漏,通过工作人员或视频监控人员预警,根据现场情况将沙土、沙袋、吸油毡、储油桶等运至事发现场进行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利用沙土沙袋,先进行溢流的围堵,避免污染面积扩散,用吸附材料吸收泄漏液体,然后移至安全地区,能够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避免产生大量的消防废水。 (3)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1)原料区、危废间、生产使用区还应保持地面平滑无开裂、采用设置托盘等方式进行进一步的防渗处理,油品储存区、危废间、生产使用区门口设置围挡或斜坡。 当发生事故时,为不使事故扩大,防止二次灾害的发生,要求及时抢险抢修,必须对各种险情进行事故前预测,保证抢险队伍的素质,遇险时应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得有力支持。 项目在运营中应确保正确操作和正常运行,在操作运行方面要求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性专业维护和保养,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校验,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建立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 企业应建立健全防范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操作,这类事故发生的概率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2)应急措施 风险物质发生泄漏,通过工作人员或视频监控人员预警,根据现场情况将沙土、沙袋、吸油毡、储油桶等运至事发现场进行现场环境应急处置,利用沙土沙袋,先进行溢流的围堵,避免污染面积扩散,用吸附材料吸收泄漏液体,然后移至安全地区,能够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避免产生大量的消防废水。 (3)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号为130283-2024-011-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园区内供水系统、供电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园区内供水系统、供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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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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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境局****分局出具了《****装配式建筑体系配套产品生产项目主要污染物现役源倍量削减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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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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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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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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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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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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