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624MA3MY6ND78 | 建设单位法人:王子恒 |
张文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工业园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食品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9-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区**镇滨孤**首 |
经度:118.0891 纬度: 37.66046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08 |
沾审建环〔2020〕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104 | 运营单位名称:**** |
****1624MA3MY6ND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624MA3MY6ND78 | 验收监测单位:**惠鲁****公司 |
****1600MA3M5N9BXR | 竣工时间:2022-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2-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84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主要以冬枣等为主要原料,年生产冬枣馅料 8000 吨、蜜饯产品 3000 吨、各类糕点 4000 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根据产品需求,各类馅料生产工艺如下:将外购干枣、冬枣、红豆、绿豆等不同原料,放入蒸锅进行蒸煮,蒸煮至原料呈糊状,经泵打入去皮去核打浆机进行处理后,送入压力机将多余水分挤出,形成干料。干料进入配制工序与白砂糖、麦芽糖等按照产品要求进行配比,配比完成后进入炒锅进行炒制,炒制约2小时。炒制完成的馅料送入灌装线包装机进行包装,之后经过金探机后装箱储存外售。 ②蜜饯食品(阿胶蜜枣、阿胶贡枣、水晶阿胶蜜枣等):经前处理后的金丝枣、冬枣、干枣等直接进入夹层锅里,用糖液煮制,先配制66%~69%的糖液中白砂糖、麦芽糖的配比为2:3,糖液与枣比例为3:2,大火煮沸,加白砂糖和麦芽糖,整个糖煮时间为2~2.5h,煮好的枣连同糖液放入不锈钢池中浸糖,浸糖时间为48h。浸泡好的蜜枣经温开水清洗表面糖液后装入烤盘入烘干室烘干,烘干温度50-70℃,控制蜜枣水分<22%后包装入库,清洗蜜枣的温开水循环使用,当含糖量浓度>30%时配制成糖液进入煮制过程。 ③糕点系列(包括冬枣养生糕、阿胶养血糕、红枣糕、阿胶酸枣糕等):包括清洗、煮制、打浆、搅拌、切片、刮片、烘干、包装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蒸煮废水、纯水设备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职工生活废水经与原料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山****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产生的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原料为豆类、冬枣等,无粉尘产生;炒制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高于厂房1.5米排放;锅炉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渣及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渣、废包装袋在厂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2台额定产气量1.2t/h蒸汽能机 | 实际建设情况:1台额定产气量2t/h锅炉 |
由2台额定产气量1.2t/h蒸汽能机更换为1台额定产气量2t/h锅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5548 | 0 | 0 | 0 | 0.555 | 0.555 | |
0 | 0.429 | 0 | 0 | 0 | 0.429 | 0.429 | |
0 | 0.05 | 0 | 0 | 0 | 0.05 | 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94.7 | 0 | 0 | 0 | 394.7 | 394.7 | / |
0 | 0.003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156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I31962-2015) | 化粪池 | pH值为7.3~7.4,满足pH要求6.5~9.5;悬浮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排放浓度为22.1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2.49mg/L、总磷最大排放浓度为0.40mg/L、动植物油与石油类未检出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产生的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原料为豆类、冬枣等,无粉尘产生;炒制油烟经油烟净化 器净化后高于厂房 1.5 米排放;蒸汽能机废气经 15 米高排气筒 P1 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 与环评一致 | 排气筒P1排出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0kg/h,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07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76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油烟排气筒排出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55(无量纲),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标准要求;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33×10-3kg/h,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的“大型”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一致 | 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3~57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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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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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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