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膳食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7 09:30:00,更正为:2024-07-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27 09:30:00,更正为:2024-07-12 09:30:00。
(1)招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2.人员配置 注释第1条原为:“注:1.上述涉及到证书的打分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2023年5月至今投标人向持证人支付连续****银行证明复印件予以佐证。”现更正为:“注:1.上述涉及到证书的打分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0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30)
现更正为:“2024年07月12日上午09:30(**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00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3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市**区春晖路182号
联系方式:0830-****317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0830-****022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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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