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批家电采购 招标公告变更
**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批家电采购 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 2024-06-26 18:10:12
补遗文件001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第一批家电采购
一、招选文件内容变更
1.本项目开选时不需要提供样品,第二章参选人须知中删除下列内容。
3.6.6 | 样品提供要求 | 1.参选人须按样品清单的要求提供货物样品(附明细清单)。 2.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由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带至开选现场。 3.送样要求:所送样品产生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所送样品应去除所有企业名称、标识,实在无法去除的,应用白纸牢固覆盖。 4.招选人在接收样品的时候,对已经是盲样的样品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编号,由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保管;评审委员会对样品实行现场打分,打分完毕后交现场监督人员保管;评分汇总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专家将编号的样品与打分一一对应并填入汇总表。 5.第一中选人的实物样品将由招选人封存,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其余未中选的样品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
2.标段四冰箱采购尺寸(L*W*H单位:mm)可以正偏离,但(L和W)均不得超过580mm即可。
二、时间节点变更
招选文件的获取时间由:“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9:00时至23:59时”变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9:00时至23:59时”。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4年6月28日11时00分(**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日11时00分(**时间)”。
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年6月27日23时59分前”变更为“2024年6月30日23时59分前”。
三、其他
(一)请各潜在参选人自行重新下载招选文件,原招选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参选时以本次上传的招选文件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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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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