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项目公园、广场等区域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0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小**项目公园、广场等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169.620006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169.200000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秦****公司,投标报价:169.948900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秦****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秦****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秦****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二路******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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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财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坊遗址展示馆
联系人:杨海瑞
电 话:153****728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李** 、马超
电话:029-****9829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