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公司**高铁站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对2024年**高铁站广告进行投放,主要以**高铁站出站通道北侧包柱灯箱(东、西方向对向各一根),其中拉布灯箱,有固定广告位;灯箱单根由2面组成,2根为1组,单根:(3.88m*3.64m)*2面,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预算:50万元(不含税);
1.3 资金性质:成本费用类;
1.4 项目类型:服务;
1.5 服务地点:**;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1.7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嘉盛****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本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公司授权**站出站层不锈钢包柱灯箱40根给**嘉盛****公司,**嘉盛****公司接受其授权,因此本项目需与****公司进行谈判。
(3)关于********联通签〔2024〕149号)核准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根据中国****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嘉盛****公司未被列入中国****公司****公司黑名单。
(2)******公司已获得**高铁站广告项目授权,负责**站出站层不锈钢包柱灯箱40根广告投放等事宜,******公司授权其内容给**嘉盛****公司,因此本项目需与**嘉盛****公司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黄河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喀纳斯**路455号**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人:俞文秀、刘迪、伍文海、张团团、姚锐锐、王杰
电话:152****2612、131****0517、150****1015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部门:****联通****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1-****016
邮箱:****@chinaun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