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施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监管机制的公告
关于在全市施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监管机制的公告
关于在全市施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分级监管机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加强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营造执业依法依规、服务优质高效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结****总队制定的《2024年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晋消办[2024] 50号),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分级监管机制,特公告如下:
一
分级监管机制分级监管机制是通过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业务规范性及信用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将评**果分为红色(警告)、黄色(一般)和绿色(良好)三个等级,并将评**果向社会公众公示。
通过直观的颜色分级,让公众和相关企业能够清晰了解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状态和水平,促进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激励各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消防技术服务的高效性和规范性,切实为社会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消防技术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监管范围本监管机制适用于在**市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在**市范围内开展从业活动但注册地不在**市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三
等级划分标准
四
评定方式评定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专项检查,通过网上核查、服务单位实地核查、机构办公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重点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具备从业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同时,了解掌握**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APP使用情况。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为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等。重点检查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保情况、执业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重点检查《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503-2004)强制性条文要求落实情况。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五
结果公示1. 为确保公示结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支队每月将评级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根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整改情况,及时更新并公示评级结果。
2. 为提高公示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公示信息将通过****官方新媒体平台及市级主流媒体等渠道进行发布。
3. 对于被评为红色等级的机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若连续两次被评为红色等级,支队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提高抽查比例、根据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认定并发布“红、黑”名单、函告相关部门吊销证照等),以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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