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厂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丰潭路430号丰元国际大厦3幢1014室
中标金额:****4300.00元
评审报价:****43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4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钢制膜池 | 中博 | 规格:6.45m*2.8m*2.7m SUS304不锈钢材质 池底部厚度4mm; 池侧板厚度2mm; 池盖板厚度1.5mm 型号:ZBUF-8000S-2 | 4座 | 383800.00 |
2 | 膜帘 | 诺莱 | 规格:PVDF/浸没式/中空纤维膜帘; 设计通量:≤20L/(m2﹒h); 安装方式:承插式; 拉伸强度:502.4N; 纯水通量:2940L/(m2﹒h) 型号:NL@F-1500D | 20016㎡ | 22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恒年、戴兴华、王泽岷、李金祥、崔正、黄宗雯、吕秀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 10.4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中路123号、**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210、0563-****969。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025,地址:**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 0563-****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罗工 0563-****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罗工
电 话:0563-****210 0563-****969
十、附件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