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大****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大开发备字〔2024〕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其中:企业资本金 567.65 万及银行贷款 1324.50 万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约1747 平米,其中包含前楼(展览面积440平米)、后楼(展览面积1307平米)空间、东厢房卫生间、院内影壁墙的基础装修、陈列布展、灯光照明、多媒体、安防工程、消防改造及空调、电梯等项目。 2.1.2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 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等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业绩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被****建设厅(https://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要求: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标”评审,暗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对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赵献武 电 话:0310-****6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人民西路宝利大厦1401室 联 系 人:胡志亮 电 话:0310-****722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7 00:00 至 2024-07-03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县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县 | 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宝利大厦1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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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献武 | 联系人:胡志亮 |
0310-****618 | 电话:031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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