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08:50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本单位现就2024至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至2026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最后送修的车辆检修完成止
(三)项目内容:为本单位四台公务用车(其中包括1辆大型客车和3辆小型客车)提供于自签订合同起至2026年5月的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竞投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
(二)竞投商应当具有监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涵盖该项目。
(三)竞投商应当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四)竞投商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技术要求
1. 维修质量要求
1.1 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是符合或部颁标准的新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经采购人同意,可以采用替代或旧件,但维修企业必须事先告知采购人且保证修理后车辆可正常行驶,且在材料报价及结算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采用替代件或旧件;可以修复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
1.2 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同一项目,同一部件经维修,出厂后保修免费保修30天。车辆竣工出厂须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国交通部所颁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第7号令)的标准(竞投商可对此提供更优的方案)。
1.3维修质量执行标准
1.3.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1.3.2《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
1.3.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3798-83;
1.3.4《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GB3799-83;
1.3.5《汽车车架修理技术条件》GB3800-83;
1.3.6《汽车前桥及转向系修理技术条件》GB8823-88。
1.4所有车辆维修须遵照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项标准;原车辆制造商的质量标准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在满足上述标准的前提下尽量靠近原制造商公布的标准(是否遵照原制造商标准由竞投商自行决定并作出承诺);上述标准中列明的维修项目,应执行原制造商公布的标准。
1.5汽车维修车间整洁、干净,汽修维修流程环节清楚、合理、有序,能够提供文明、舒适的休息环境。
2.服务要求
2.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
2.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的,竞投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
2.3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排维修服务,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采购人联系,取得采购人的同意。
2.4竞投商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采购人的意见。
2.5竞投商业务员制作估价单后,应详细向采购人说明维修的项目、作业的内容、配件的来源渠道及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2.6竞投商应优惠报价,维修项目的增加要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竞投商需优先对采购人的故障车辆进行维修。竞投商可以提出与本身业务相适应、更安全、快捷的结算方式。
2.7车辆的维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
2.8 竞投商应对采购人作出服务承诺,并在中标后严格执行。
2.9 必须接受、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2.10 维修质量必须符合省级标准。
2.11竞投商应具备给予采购人定期进行车辆维护技术指导的能力。
2.12 竞投商应具备给予采购人提供免费接送车辆维修服务。
2.13竞投商应将每月的车辆维修服务统计表于下月的第二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送达。
三、投递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三)近三年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四)更换常用损耗件项目报价单
1.报价对象
1.1车辆型号为金旅牌XML5070XYL16,识别代号为LL3ADADDXNA018012,车型为23座大客车;
1.2车辆型号起亚牌YQZ6490,识别代号为LJDBAA259****2550,车型为7座小型客车;
1.3车辆型号为江淮牌HFC7240SF,识别代号LJ12GAS36C****614,车型为5座小型客车。
2.报价内容
2.1机油格零件费用;
2.2全合成机油每升费用;
2.3雨刮片费用;
2.4前后刹车皮费用;
2.5空气滤清器费用;
2.6空调滤清器费用;
2.7完成上列各项项目的人工费;
2.8附加管理费。
(五)维修实施方案
(六)提供2024年1月至今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七)提供2024年1月至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四、投标时间
2024年6月27日至7月3日
五、投标地点
**市**区跃进路99号****办公楼后勤科
六、联系方式
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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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