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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2024-06-27一、债权基本情况
****拥有对**市佳****公司等六户债权及其从权利。截至2024年5月30日,六户债权本息金额合计为2,198,420,763.33元,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暂计算至2024年5月30日)
序号 | 债务人/ 标的企业 | 本金 | 重组收益/逾期重组收益/违约金等 | 代垫费用 | 担保措施 | 资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
1 | **市佳****公司、**市广****公司、**国****公司 | 308,500,000.00 | 81,212,625.00 | 88,995.19 | 1.**市佳****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县众兴东路48号的**市**“巴黎都市”项目C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1,272㎡,提供抵押担保; 2.上****公司名下位于******广场11套商业房产,面积为23,219.28㎡,提供抵押担保; 3.上****公司名下位于**市**区金海公路99****广场车位,个数为381个,提供抵押担保; 4.**东****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港佳路399弄的佳源**小城项目7套商业房产,面积为9,879.87㎡,提供抵押担保; 5.**东****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港佳路399弄车位,个数为180个,提供抵押担保; 6.****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市佳****公司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7.****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公司为境外主体已被裁定进入清盘程序,尚未进行确权; 2.**国****公司涉及政府保交楼; 3.债务人**市广****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2 | **明****公司、**县明****公司、**国****公司 | 207,440,000.00 | 64,764,496.67 | 65,375.20 | 1.**金****公司名下位于**市**区雪堰镇**路与太北路交汇****中心广场189套商业现房,面积为49,777.32㎡,提供抵押担保; 2.**市恒****公司名下位于**市黄桥镇“****广场项目”12套商业现房,面积为42,853.35㎡,提供抵押担保; 3.****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公司为境外主体已被裁定进入清盘程序,尚未进行确权; 2.**国****公司涉及政府保交楼尚未进行确权; 3.债务人**明****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3 | ****集团有限公司、**国****公司 | 400,000,000.00 | 124,883,333.33 | 128,052.22 | 1.**市广****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市**路“**佳源新天地项目”428套商业现房,面积为53,988.21㎡,提供抵押担保。 2.****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保证人****公司为境外主体已被裁定进入清盘程序,尚未进行确权。 2.**国****公司涉及政府保交楼尚未进行确权; 3.抵押人**市广****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4 | **佳****公司、**国****公司 | 159,500,000.00 | 38,993,319.44 | 57,472.86 | 1.**佳****公司名下位于****区**大道与望**路口的“****广场项目”商业现房,面积为54,128.94㎡,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2.浙****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的**佳****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集团有限公司、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5 | **佳****公司、**国****公司、**富丽达田园国****公司、**诚****公司、**金****公司 | 229,200,000.00 | 35,110,322.22 | 72,545.00 | 1.**佳****公司名下位于****区**大道与望**路口的“****广场项目”商业现房,面积为54,128.94㎡,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2.**国****公司名下位于**市苍****大道与**大道路口“佳源两岸新天地项目”63套现房,面积为5,267.11㎡,提供抵押担保。 3.**金****公司名下位于**市安**余村“佳源拾璟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4,558㎡,提供抵押担保; 4.浙****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的**佳****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集团有限公司、沈玉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债务人**诚****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6 | ******公司 | 425,000,000.00 | 123,816,666.67 | 125,451.67 | 1.**市帝都温****公司****门市**市良西镇月水村“佳源帝都**山庄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6,477.4㎡,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区仙霞岭路58号2#地块4、5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945.19㎡,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3.******公司持有的****公司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集团有限公司、浙****集团有限公司、沈玉兴、王新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公司49%股权尚未完成确权。 |
合计 | 1,729,640,000.00 | 468,780,763.33 | 537,892.14 | |
上述债权的本金、重组收益、逾期重组收益、违约金、代垫费用等为我司内部数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债权的担保情况以担保人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为准,抵押物面积以在押状态及权证记载面积为准。我方对上述资产采取的其他重组手段以届时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为准。代垫费用随本次债权一并转让,代垫费用为律师费及诉讼保全保费,合计537,892.14元。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二、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1—****2181、0571-****7988
传真:0571-****953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林女士 0571-****6756
联系地址:**市开元路19-1,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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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