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
电 话:0379-****1614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洛**陈吴乡岭南坑沟 | **** | 该项目位于**市洛**陈吴乡岭南坑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座仓库、1座压滤机房和1座磨浮车间等,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 |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效率达90%以上)引至楼顶排放;满足《**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小型”标准。 (二 )废水 项目选厂生产废水包括精矿浓缩水、精矿压滤水,精矿浓缩水、精矿压滤水经收集沉淀后,返回选矿生产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尾矿废水一起随尾矿输送至尾矿库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高噪声设备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 50dB(A))。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尾矿、废包装袋、废钢球、衬板及叶轮等耗材、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项目尾矿排入现有岭南坑沟尾矿库堆存,不外排。废包装袋、废钢球、衬板及叶轮等耗材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经厂内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处置均符合标准、政策要求,经相应处置后各固废均能实现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利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环评机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