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提升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0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30日08时00分00秒
本**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1426万元(人民币) | 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规定,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 按甲方停炉要求分阶段完成 |
2 | 山****集团有限公司 | 1432.2442万元(人民币) | 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规定,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产品质量要求为合格 | 按甲方停炉要求分阶段完成 |
3 | ****公司 | 1448.2926万元(人民币) | 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规定,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 按甲方停炉要求分阶段完成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李清志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沪131********92055 |
2 | 山****集团有限公司 | 殷启晓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鲁137********05963 |
3 | ****公司 | 马宁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鲁137********01238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完全响应 |
2 | 山****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该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资料,逾期不再受理;3、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具体事宜及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150****7371
三、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本部、********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监事会。
2、中标候选人1:****,质保期:自单条线技改验收合格并试运行3日起两年;
中标候选人2:山****集团有限公司,质保期:质保期自单条线技改验收合格并试运行3日起两年;
中标候选人3:****公司,质保期:单条线技改验收合格并试运行3日起两年。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本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电厂南路辰宇世纪城项目27号楼3楼301-320号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29-****32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150****737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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