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官阳镇、抱龙镇、平河乡等卫生院业务用房地灾后恢复整治工程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县官阳镇、抱龙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地灾后恢复整治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6901.7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429****5010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7351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维修整治业务用房10233m2,****卫生院2023m2、抱龙卫生院2580m2、平河卫生院1500m2、竹贤卫生院1030m2、金坪卫生院1300m2、三溪卫生院1800m2;恢复整治受损室外院坝900m2并完善室外给排水、电力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等。 | 39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2024/6/6 | ****4095.58 | 向远雄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250********01726 | / | / | ****409.56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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