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信煤电能源有限公司输煤廊道建设工程(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29033Y | 建设单位法人:孙昊明 |
赵永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州**县东大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输煤廊道建设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无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28-煤炭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110-B1110-煤炭开采和洗选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01 |
新准环评〔2019〕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898 |
25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529033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6********303344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6********303344D | 竣工时间:2019-11-20 |
2024-04-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8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303bL9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线路设计包含4条带式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全长为4437m,线路中共有两个转运站,转运方向****煤矿→T2转运站→T3转运站→****公司,项目全线为封闭带式输送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输煤廊道全长4437m,线路中共有两个转运站,转运方向****煤矿→T2转运站→T3转运站→****公司,项目全线为封闭带式输送系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①输煤过程必须采取全封闭,在各转载点尽可能的降低落料点高差,增强溜槽的密封性能,合理的设计收尘系统;②每个转运站设置1套无动力除尘设施;设置干雾除尘设施;煤炭出料口设置洒水喷淋装置。 (2)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转运站和带式输送机均为封闭式,能够有效降低噪声传播。经距离衰减、围墙隔声后,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沉淀池含煤污泥定期清运回厂区燃烧处理不外排。(4)运营期各转载点的地面冲洗所产生的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后经潜水泵提升加压送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处理后的冲洗水回用,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①输煤过程必须采取全封闭,在各转载点尽可能的降低落料点高差,增强溜槽的密封性能,合理的设计收尘系统;②每个转运站设置1套无动力除尘设施;设置干雾抑尘装置;煤炭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 (2)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转运站和带式输送机均为封闭式,能够有效降低噪声传播。经距离衰减、围墙隔声后, (3)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主要固体废弃物为转运站干清扫产生的煤尘。定期清运至****(火电厂)厂区作为燃料**化利用。 (4)运营期各转载点的地面采用洒水干清扫,节约水**。 |
根据实际调查,运营期由于当地气候干燥,缺水,转运站采用洒水干清扫,无清洗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施工结束后,对场地应进行回填、平整处理,对于植被易成活地段,以人工种植被进行绿化,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临时施工用地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恢复其原始土地利用类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输煤廊道建设项目,转运站2座,产生的生态影响分析如下:(1)项目建设沿线基本无植被生长,均为裸露地表,对沿线地区的局部生态结构不会产生较大影响。(2)工程弃土随产随运,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区施工结束后通过平整碾压后,水土流失量较小,对环境无明显影响;现场踏勘工程区区域沿线施工迹地已恢复原貌;转运站场区内场地已平整,建筑垃圾已清理,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场区内扰动区域采取平整恢复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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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无动力除尘设施,干雾除尘设施,煤炭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无动力除尘设施,干雾除尘设施,煤炭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 | T2转运站场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最大值0.508mg/m3,T3转运站场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最大值0.486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减震、隔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 | 减震、隔振、隔声 | T3转运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dB(A),T2转运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2dB(A),输煤廊起点外1m昼间噪声为63dB(A),夜间噪声为52dB(A),T3转运站、T2转运站及输煤廊起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同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沉淀池含煤污泥,定期回收入国信厂区 | 转载站干清扫产生的煤尘定期清****电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施工结束后,对场地应进行回填、平整处理,对于植被易成活地段,以人工种植被进行绿化,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临时施工用地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恢复其原始土地利用类型。 | 本项目为输煤廊道建设项目,转运站2座,产生的生态影响分析如下:(1)项目建设沿线基本无植被生长,均为裸露地表,对沿线地区的局部生态结构不会产生较大影响。(2)工程弃土随产随运,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区施工结束后通过平整碾压后,水土流失量较小,对环境无明显影响;现场踏勘工程区区域沿线施工迹地已恢复原貌;转运站场区内场地已平整,建筑垃圾已清理,无明显水土流失情况。场区内扰动区域采取平整恢复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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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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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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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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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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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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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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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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