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辖营业机构、金库、办公大楼、监控中心等重要场所监控报警设备集成商项目 (项目编号:****)项目,于2024年6月24日9:30在**市长**路687****广场金C座2203室开标室开标,****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01标段(南片区):
主入围供应商1:******公司;
主入围供应商2:**纳****公司;
主入围供应商3:****公司;
备选入围供应商:****。
02标段(北片区):
主入围供应商1:**升弘****公司;
主入围供应商2:**视****公司;
主入围供应商3:******公司;
备选入围供应商:******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5613。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介为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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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