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池口至岭上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补遗书
**县池口至岭上路面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补遗书
递交时间:2024-06-27 11:15
10天 |
资金现金 |
30万元 人民币 |
1,898.52万元 人民币 |
合理低价法 |
**县池口至岭上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项目补遗书 补遗书编号:第 1 号 招标项目名称:**县池口至岭上路面改造工程 发布日期: 2024 年 6 月 27 日 一、说明 此补遗书为对**县池口至岭上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不属 于实质性变更,旨在提供更详尽和准确的信息。请所有参与招标的潜在 投标人和相关方严格按照此补遗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和实施。若招标文 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二、修改内容 在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中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修改如下内容 原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包括: 3 日,公示内容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 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程质量要求、安全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 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包括: 3 日,公示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 期),以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太行东街 177 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55-****520、 135****8137 电子邮件: ****@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址:**市**县 联 系 人:冯先生 地 电 话: 0355-****190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开发区保宁门西街 309 ****商铺 1406-E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155****7870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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