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万吨硝酸、10万吨硼酸生产装置项目一期工程13.5万吨/年硝酸生产装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34479M | 建设单位法人:高斌 |
郗昌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化工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8.5万吨硝酸、10万吨硼酸生产装置项目一期工程13.5万吨/年硝酸生产装置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化工产业园 |
经度:117.123728 纬度: 35.89992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6 |
泰环境审〔202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34479M001V |
2024-0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376.97 |
18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3447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02MA3PUPMH6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3DTJ8W7B | 竣工时间:2024-01-09 |
2024-0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20 |
2024-06-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厂内张贴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现有老厂区及新厂区内。项目总投资3.1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在现有老厂区**1套13.5万吨/年全中压法硝酸装置,**或依托现有配套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在新厂区**1套15万吨/年双加压法硝酸装置,**相关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硝酸28.5万吨(以100%HNO3计) | 实际建设情况:****28.5万吨硝酸、10万吨硼酸生产装置项目一期工程13.5万吨/年硝酸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12376.97万元,总占地2600m2,****公司现有闲置土地建设新装置,项目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由现有厂区提供,具体范围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五个部分。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60%稀硝酸,年产量为13.5万吨(以100%HNO3计)。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共7200小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过程分为氨-空气混合气的制备、氨的氧化、氮氧化物的吸收、尾气处理四个部分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过程分为氨-空气混合气的制备、氨的氧化、氮氧化物的吸收、尾气处理四个部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稀硝酸罐区废气经真空泵喷射器碱液(15%碳酸钾溶液)吸收后经15m高的排气筒(P5)排放; 稀硝酸装车依托现有装车系统及废气治理设施,装车废气经真空泵喷射器碱液(15%碳酸钾溶液)吸收后经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P5排气筒未建设,稀硝酸罐区废气依托现有浓硝装置废气治理设施,经管道连接经水吸收+尿素吸收后通过浓硝楼顶33m高排气筒(P2)排放; 碱液喷淋更换为尿素喷淋,其余同环评一致。 |
因碱喷淋效果不好, 尾气处理不彻底,尿素溶液可循环使用,经济性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2.8 | 3.73 | 0 | 0 | 0 | 6.53 | 3.73 | |
0.05 | 0.021 | 0 | 0 | 0 | 0.071 | 0.0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99 | 9.506 | 0 | 0 | 0 | 18.496 | 9.5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污水处理站 |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表2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验收监测期间,华阳迪尔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的废水pH值范围为7.5~7.8,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34mg/L、14.7mg/L、22mg/L、0.195mg/L、0.71mg/L、23.6mg/L、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表2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等级要求及**化****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DA004 2号稀硝尾气排放口(P4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要求 | DA004 2号稀硝尾气排放口(P4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DA004 2号稀硝尾气排放口(P4排气筒)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6mg/m3,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0mg/m3);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140kg/h,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要求(75kg/h) | ||
DA003浓缩尾气排放口(P2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DA003浓缩尾气排放口(P2排气筒) | DA003浓缩尾气排放口(P2排气筒)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0mg/m3) | ||
DA002库区尾气排放口(P3排气筒)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 DA002库区尾气排放口(P3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DA002库区尾气排放口(P3排气筒)氮氧化物浓度均未检出,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 | 监测期间,东、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8~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3~5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氨中漂浮油、稀氨水、废钒钛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实验室分析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均为危险废物,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在厂内的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并须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2.废铂铑催化剂、废反渗透膜要由生产厂家回收。 3.污水处理污泥要由财富化工回收利用。 4.生活垃圾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1.氨中漂浮油、稀氨水、废钒钛催化剂、废润滑油、废冷冻机油、实验室分析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均为危险废物,氨中漂浮油、稀氨水、废钒钛催化剂、废冷冻机油、实验室分析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委托****处置;废润滑油委托**嘉通****公司处理,在厂内的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并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1]48号)相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2.废铂铑催化剂、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 3.污水处理污泥由财富化工回收利用。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须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现有厂区要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新厂区要**1座3000m3事故水池、1座2000m3初期雨水池做好事故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按要求设置围堰以及导流设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厂区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生产装置区、液氨罐区、稀硝酸罐区、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系等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责任,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备案编号:370921-2024-029-M),定期进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现有厂区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新厂区本期未建设。厂区采取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生产装置区、液氨罐区、稀硝酸罐区、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系等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现有厂区全中压硝酸项目稀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要经真空泵喷射器碱液吸收后,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2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稀硝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依托现有浓硝装置废气治理设施,经管道连接经水吸收+尿素吸收后通过浓硝楼顶33m高排气筒(P2)排放,经监测,DA003浓缩尾气排放口(P2排气筒)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10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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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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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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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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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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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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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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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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