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衡水)工务器材有限公司新材料研发试验基地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951759G | 建设单位法人:李红卫 |
李秀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清凉店镇中铁(衡****公司现有车间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铁(衡****公司****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33-C3333-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中铁(衡****公司****基地项目 |
经度:115.85228 纬度: 37.6745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7 |
武行审环表〔2023〕0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951759G001P |
2023-10-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3 | 运营单位名称:中铁(衡****公司 |
911********95175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铁(衡****公司 |
911********95175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101MACNKUK590 | 竣工时间:2023-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研发试验能力:高铁树脂维修材料10t/a,线圈绝缘材料4.5t/a,高分子橡塑材料及碳纤维材料2t/a。 利用现有闲置车间1座,占地面积1800m2,设置生产区、物料储存区;建设高铁树脂维修材料生产线、线圈绝缘材料生产线和高分子橡塑材料及碳纤维材料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年研发试验能力:高铁树脂维修材料10t/a 利用现有闲置车间1座,占地面积1800m2,设置生产区、物料储存区;建设高铁树脂维修材料生产线,其余生产线未建设。 |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高铁树脂维修材料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产能年研发试验能力为10t,本次阶段性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产品一:原料-烘料-静置-检验-灌装-成品 产品二:原料-混合、搅拌-灌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一:原料-烘料-静置-检验-灌装-成品 产品二:原料-混合、搅拌-灌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实际建设情况: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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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 | 排放浓度8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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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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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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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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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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