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银康﹒海****广场(商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已具备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银康﹒海****广场(商业)前期物业服务;
2、项目位置:**伊东新区育英路与经三路交叉口;
3、项目概况: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163.93㎡,容积率为3,建筑密度为 30 %,绿地率99.99%,总建筑面积65619.8㎡。其中:规划 2 栋住宅( 2 栋 18 层高层住宅楼,),住宅建筑面积13920.73㎡,住宅总户数 102 户;非住宅建筑面积29425.55㎡(其中包含公寓、商铺、商业综合体),配建地下机动停车位397个,面积20656㎡。
4、招标内容:①综合管理服务;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③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服务;④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服务;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服务;⑥特约服务;
5、服务类型:本次招标物业服务类型为高层住宅;
6、服务期限:按年度计算,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物业首次业委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7、质量要求:达到《**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二级标准;
8、招标控制价:高层住宅: 1.2 元/月﹒平方米;商业综合体:2.9 /月﹒平方米;公寓2.0元平方米,商铺 1.8 元平方米,地下车库:30 /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物业管理;
2、出具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物业企业备案证明。
3、根据《**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请投标单位在“**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投标报名。
四、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线上及代理机构线下同步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加油站(中海石化)东****三楼办公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出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梁志鹏
电 话:151****018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79-****7798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