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4-06-27 公告结束时间:2024-07-01
本 玉****广场项目(产业园)EPC+O总承包(****),****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广场项目(产业园)EPC+O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玉****广场项目(产业园)EPC+O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交建****公司(联合体成员) | ****51903元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交建****公司(联合体成员) | 项目总负责人:刘樱蕾; 项目施工负责人:王明详; 项目设计负责人:常垚伟; | 刘樱蕾: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002********670; 王明详: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00045; 常垚伟:一级建筑师,证书编号:202****1153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交建****公司(联合体成员) | ******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交建****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6-****3398
招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沙门镇滨港大道517号五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76-****339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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